譚文豪:基本法未要求公務員效忠北京(視頻)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見記者,回應聶德權關於香港公務員屬於國家公務員的言論。(圖片來源:看中國直播截圖)
【看中國2020年6月8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報導)今(8)日,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見記者,回應聶德權關於香港公務員屬於國家公務員的言論。
日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在出席民建聯會議時表示,香港公務員屬於國家公務員,思考問題時要考慮兩個身份。對此,譚文豪表示屬意料之中,因為回歸之後,中共一直試圖扭曲「一國兩制」。
《基本法》第22條列明中央不可干預香港內部事務,但中聯辦、港澳辦發聲明表示對香港政府有監管權。監管港府後,譚文豪說,現在就從公務員下手,此前是中聯辦是「干預」香港事務,如今是直接「管制」香港,既然,香港公務員等同於國家公務員,是否要直接聽命於中央領導?
《基本法》第99條規定,公務人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譚文豪指,法例沒有要求公務員要效忠中央政府。他轟聶德權本人都違反公務員守則,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需要由在職公務員團隊中選出,而聶不符合此條件。此項規定設計的原意是希望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可以代表公務員,如離任後亦可以重返公務員團隊,而非僅有政府工作經驗這麼簡單。
譚文豪續指,官員宣誓效忠特區政府,而人大釋法扭曲「效忠範圍」,將誓詞中「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一分為二改為「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同一道理,以後公務員或要效忠中央及特區政府,如果公務員以港人利益出發抨擊大陸官員時,或被剝奪公務員身份,被控「違反宣誓」等等,因此,對於公務員來說,這不單是飯碗不保的問題,也涉及「違背誓言」等指控,更甚者或被控以「顛覆國家政權」。
譚文豪指民建聯要「攬炒」公務員,令他們淪為大陸幹部。他引述大陸公務員法第4條,公務員需堅持共產黨領導,堅持馬列毛思想,鄧理論,三代表,習新時代思想為指導,貫徹社會主義路線等等。他質疑如果香港公務員等同於中國公務員,是否也要遵守這條法例?如果不遵守,是否會被判以「顛覆國家罪」?
譚文豪表示,當局混淆「一國」和「兩制」,《基本法》開宗明義寫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如今,基本法如廢紙,人大無需釋法,公務員事務局已經「自閹」。他再次促當局解釋,香港公務員是否等於大陸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