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許詆毀污衊中醫藥 民間怒火直逼中南海?(圖)
近日北京官方擬制訂《中醫藥條例》,當中提到詆毀、污衊中醫藥,會被追責,相關消息引發爭議。(圖片來源:微博)
【看中國2020年6月3日訊】(看中國記者黎小葵綜合報導)武漢肺炎肆虐中國期間,中國官方再三強調「中西醫結合、中西藥並用」,中國工程院院士鍾南山更是大力推廣中藥「連花清瘟」,引發不小爭議。近日,北京再起草《北京市中醫藥條例》,要求民眾「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為詆毀、污衊中醫藥」。消息一出,民間立即炸鍋。
這份由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局相關部門起草的《北京市中醫藥條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稿)》(簡稱《條例(草案)》)及說明,公開徵求意見時間為2020年5月29日至6月28日。內容包括中醫藥服務與保障、規範與管理、保護與傳承、開放與創新、法律責任。其中最受矚目的是第36條,提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對中醫藥作虛假、誇大宣傳;不得冒用中醫藥名義牟取不正當利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為詆毀、污衊中醫藥」。
草案第54條列明,如果違反第36條第二款規定,即詆毀、污衊中醫藥,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者,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不少人就《條例(草案)》發表意見,認為條文紅線不清不楚,不明何謂「詆毀、污衊」?擔心隨時因言入罪;也有人表示,「難以想像這竟然是北京的法規?」「難道中藥以後在北京就是爹了?」
一時間相關話題在微博炸鍋,網友紛紛提出疑慮,「不讓人說能進步嗎?以後是不是其它行業都可以學中醫出個條例不讓人說,說了就進警局?」「什麼叫污衊中醫藥,怎麼界定?是不是以後有人質疑某種中藥就算犯罪?沒界定標準的法律法規還是法律法規嗎?」「詆毀污衊中醫藥如何定義?是思想犯,行為犯?」「堅決反對北京市人大違規越權制定利益集團保護法!」
也有網吐槽說,「哪種發言叫詆毀啊,比如,我喝了半年中藥,一點效果都沒有,算詆毀誹謗嗎?」「大夫,您給抓的這幾副藥沒什麼療效啊?...醫生:什麼?!沒療效?詆毀誰呢?110,把他逮了。」「北京公安這是要到外地跨省抓人啊?」
截止6月3日上午10時,以「北京市中藥藥條例」為標籤的討論,吸引了18.1萬人圍觀,419條留言。大多數留言是感到不解與疑惑,鮮少有貼文為中醫藥條例草案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