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蓬萊中醫院被控「非法行醫」 病患成了植物人(組圖)
山東蓬萊的姜海霞控訴山東蓬萊中醫院進行「非法行醫」,導致她的母親變成了植物人,可是醫院與當地的衛健委持續不作為。
【看中國2020年5月29日訊】(看中國記者盧乙欣綜合報導)「我家問題發生前,我是歲月靜好,經過這些,才知道……」山東蓬萊的姜海霞表示,一場涉嫌非法行醫的醫療事故讓她的母親變成了植物人,這兩年來她嘗試了各種維權途徑,並提供大量證據,卻發現官官相護,讓她連自己母親的權利都維護不了。
根據新唐人電視台報導,2017年12月22日,姜海霞的母親馬女士因為腦出血住進了山東省蓬萊市人民醫院,當天的手術很成功,病人術後呈現昏迷狀態,但是病情穩定。12月24日中午,則轉院至蓬萊市中醫院進行康復治療,2018年1月6日則開始進行腦促醒高壓氧治療的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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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訴山東蓬萊中醫院進行「非法行醫」,導致她的母親變成了植物人的姜海霞,在這兩年來嘗試了各種維權途徑,並提供大量證據,卻發現官官相護,讓她連自己母親的權利都維護不了。
首次的醫療事故發生 病人成了植物人
1月11日,在進行高壓氧治療的第四天,因為護士忘了供應急救氧,導致老人缺氧了十幾分鐘,血氧飽和度降到50%幾(監測末梢血氧飽和度正常人是在95%至100%之間)。
根據描述,當時姜母單獨包艙治療,姜的姐姐呼救了三次,都沒有人回應。一名陪艙護士關艙之後,耳膜疼痛身體不適,但也沒有做出救助行為。後來艙外的護士聽見了呼救,但是沒有回答,過了1分多鐘,氧氣閥門才傳出氧氣,接上氧氣3分鐘之後,病人的血氧飽和度恢復至94%,外面的護士這才通過麥克風講,「我們看數值很正常啊」。
姜海霞說,「她們否認事故發生,但是我們在艙內是有數據監測儀的,當時有陪艙護士在的。」事故發生後,家人分析腦缺氧對姜母的影響。根據了解,大腦缺氧2至4分鐘腦組織葡萄糖即將耗盡,一旦缺氧超過5分鐘就會進入不可逆階段。
外二科的主治醫生任大夫(化名)在病程上記錄了下來的這一件事,注意觀察對於病人的影響。
院方在事故發生之後並沒有做出任何反應,但在第3天時,陪艙護士與主管護士長來找家屬道歉,承認事故過程(有錄音)。她們也認為自己有責任,沒有經驗、動作緩慢,但是主要責任在於艙外。
直到1月16號,姜海霞打電話給醫院院長,希望能夠進行補救性治療。但是院方沒有調查,也不看家屬提供的證據。家屬她們向專家諮詢的治療方案,也遭到院方拒絕、延誤。每一次都需要吵架,簽字負全責醫院才會給治療。
腦缺氧之後,馬女士各個身體機能都遭受嚴重的損傷,出現自主功能紊亂的狀態,例如高燒、低燒、血壓、血糖、出透汗、電解質等所有的生命體徵紊亂,身體也變得特別虛弱。
姜海霞說,「醫院把病人當腦出血治療,由於錯過最佳治療期,我媽媽就成了植物人。」
然而,馬女士的主治醫生任大夫(化名)在臨床排除了各種可能之後,4月24號在病歷上確診:第一、缺氧性腦病;第二、腦白質脫髓鞘改變。
姜海霞表示,「因為醫生如實地診療我媽媽的病,院方給醫生施加壓力,造成醫生心理壓力很大,2018年6月患上憂鬱症,休假3個月,9月份辭職。醫生說老太太太遭罪了,會為我們作證。」
護理與醫療事故頻發 醫院與當地的衛健委不作為
接連又出現了幾次護理事故。由於設備陳舊,清理不及時,造成病人的血壓下降,高壓70,急救。此外,病人的背部也出現了劃痕,頭部出現傷口,姜海霞認為是護士惡意對待病人與家屬。
姜海霞說,中醫院的管理是一團混亂,三甲醫院對於醫院的硬件、軟件、管理、收費、服務都是有嚴格標準的,但這一家醫院並沒有達到三甲醫院的標準,且接連不斷的發生護理、醫療事故。
2018年1月26日與院方交涉時(有錄音),徐院長談及呼救幾次沒有聽見,是麥克風問題,擴音器修理了三次,當天不好用,後續維修,有維修記錄。
2018年2月6日,姜海霞發現在母親的痰裡出現了很多黑色異物,要求醫院化驗,對方聲稱沒有能力檢測,要求病人轉院。最後只提供了痰的化驗單。
當天,姜海霞前往山東省衛健局反映情況,後來又多次前往蓬萊市衛健局,要求調查醫療事故。跟衛健局官員當面交涉、電話、微信溝通20多次之後,都沒有得到明確的答覆。在煙台衛健局時,姜海霞被從一個科室推至另一個科室,案件始終無人受理。
姜海霞還曾寫信給山東政法委、紀檢委,認為醫院與當地的衛健委不作為。2018年8月,姜海霞前往山東省紀委遞材料,對方則聲稱管不了當地,得由地方解決。9月,蓬萊紀委官員直接對她說,他們不認為衛健委不作為。
此外,病人的背部也出現了劃痕,頭部出現傷口,姜海霞認為是護士惡意對待病人與家屬。
負責治療者涉嫌非法行醫 科室主任居然是護士
2019年4月,姜海霞無意中在醫生的談話中得知,事故當天給母親做治療的不是醫生而是一名護士。高壓氧科只有一名醫生,當天並沒有醫生上班。至於那二名護士一直沒掛上名牌,被誤當成了醫生。
姜海霞說,「一年多,我稱呼她們是醫生,她們從來不否認。更奇怪的是,這個護士竟然是高壓氧科的主任,當了主任很多年了,至少2016年就是主任。」
翻查了法律後,姜海霞認定母親的這一起醫療事故是非法行醫,因為護士是沒有醫生資質的,更何況高壓氧是一種高危險的治療儀器,姜母則是危重病人。按照高壓氧治療手冊的規定,高壓氧的整個過程屬於治療過程,醫生必須得在場指導、監督護士工作。
因此,姜海霞就此認定,母親的事故並非偶然發生的,中醫院的非法行醫是長期存在的,至於當地衛健局則是知情的。由於蓬萊中醫院高壓氧科擁有32個倉位,僅有一名醫生。醫生每週都休息兩天,都是護士在為病人進行治療。
根據蓬萊市中醫院官網資料顯示,高壓氧科是該院的特色科室,2010年組建開艙,一共有職工4人,包括主治醫師1人、主管護師3人。
2019年4月,當馬女士家屬與院方交涉時,院方答應賠償,但是要與家屬分責,家屬並不同意。5月13日,姜海霞舉報護士非法行醫造成姜母植物人嚴重後果,並正式聘請律師。
蓬萊市衛生監督所在7月19日立案,但是案由卻變成了舉報「高壓氧艙操艙」問題。在被質問立案案由及舉報「非法行醫」不相符期間,承辦此案的監督科科長聲稱,這並非她一個人的決定,是由衛健局蓋章的。
立案報告表示,初步調查發現,「蓬萊市中醫院高壓氧治療記錄單是由護士填寫、簽名」,醫生並不在崗,是由護士完成病人的高壓氧艙治療的。
根據當時的詢問筆錄顯示,邢某承認參與過馬女士的會診,而由高壓氧科的醫生制定艙內壓力方案,向其匯報之後安排執行。中醫護理部主任劉某承認此事。
2018年1月9日至11日,邢某等三名護士沒有遵照醫囑,將壓力由1.8調整至2.0。
根據《執業醫師法》表示,「未經醫師註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然而,根據一份會議記錄顯示,蓬萊市衛健局討論認為,護士沒有遵照醫生的醫囑,但是不是由非醫師行醫。外二科醫師則是下達了「長期醫囑」。
調查了3個月之後,結案報告稱,認為3名護士是在醫師不在崗的情況下,實施高壓氧操艙治療,此事不屬於非法行醫,故不予處罰。
姜海霞表示,據衛生監督所的一名科長私下透露,他們也認為這個案件是非法行醫,但是上面不讓他們這般界定,從上一次蓬萊縣醫院出現了非法行醫之後,上面就說了,不能夠認定是非法行醫。
根據自由亞洲電台2018年7月報導,山東煙台蓬萊市有一名女子薛景媛2016年7月27日進行了牙根尖囊腫清除手術,但發生了醫療事故,後來發現當時進行手術的三名醫生的執業範圍居然是眼耳鼻咽喉科。景媛舉報了蓬萊人民醫院醫生涉嫌非法行醫,但因為醫院與官方勾結,導致景媛遭到威脅毆打。
根據介紹,2018年8月,院方與薛景媛已進行私了。
姜海霞還曾寫信給山東政法委、紀檢委,認為醫院與當地的衛健委不作為。
2019年6月14日,姜海霞則起訴了山東蓬萊中醫院非法行醫導致母親植物人後果,並要求侵權賠償。但是姜海霞所有的起訴案子都遭到法院駁回。(以上圖片來源皆為微博)
受害人家屬無權控告衛健局 法院一紙裁定書駁回
2019年6月14日,姜海霞則起訴了山東蓬萊中醫院非法行醫導致母親植物人後果,並要求侵權賠償;6月18日,中醫院起訴馬女士與女兒不付醫藥費。法院將兩案合併為一個案子來審理。
姜海霞表示,母親住院時,已繳交了1100元押金,準備交住院費期間,母親就發生了第一起嚴重醫療事故,因為院方沒有解決,在等解決問題後,再支付醫療費。目前馬女士的醫療費已經高達100多萬。
然而,接下來的狀況是法院既不調解也不開庭,拖延了3、4個月,讓姜海霞去做鑒定,當中包括傷情鑒定、醫療損失鑒定等,姜海霞去拿鑒定報告時,發現法院寫的案情簡要竟是,「病人馬**原發性腦出血」。姜海霞認為,這是一份不公平的訴訟,故要求撤訴。
但是,法院隨後告知姜海霞沒有權利給自己的母親打官司,必須先證明她與母親的關係。2019年10月,姜海霞就親情關係上提起上訴。接著又起訴了蓬萊市衛健局的處理結果並不符合法律事實,並要求他們重新調查。
2019年12月,法院以一紙裁定書,駁回了姜海霞的上訴。法院稱原告(馬女士)已經陷入昏迷,不具有訴訟行為能力,至於姜海霞代理手續不完備,未能受提供跟原告訴的親屬關係證明與法定代理人證明。
此外,蓬萊市法院的另一份裁定為,衛健局作為衛生健康的監管機關,「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保護是能過對衛生健康整體秩序的維護來實現的,並不具體到某個特定的個人」。所以,判定姜海霞不具有提起該訴訟的「主體資格」。
7月,姜海霞前往市公安局報案,公安機關調查之後,給予她一份空洞的法律文書:沒有犯罪事實。不予立案。
情況就這樣,所有的案子都遭到駁回。
姜海霞表示,「這就是法律途徑。蓬萊市法院、公安局、中醫院、紀委、信訪他們都是商量好這樣做。」她直批,「如果面對面聽他們說,您會詫異,噁心,氣笑,然後徹底不想再聽。」
中國大陸進行新聞管制 不准許報導醫療事故
姜海霞說,母親目前僅靠呼吸機生存,生命體徵正在下降,當中包括心臟也有衰竭的跡象,已經沒有剩下多少時間了。如今是四姐妹輪流照顧母親,但因家不成家,二姐就住在醫院裡。
「媽媽早年離婚,這一輩子不知道遭了多少罪,有多辛苦、多無助。中國又沒有好的福利,孤兒寡母的,把我們4個姐妹養大……」她說,「我們從小受的教育是愛國,可是當你發生事的時候,你發現這個國家根本就不在乎你也不愛你,這些官員為什麼可以持續的不作為啊?我們連自己的最基本的權利都保證不了……如果你連自己母親的權利都維護不了,你何談愛國啊?」
她強調,中國大陸的媒體國家新聞管制不准許報導醫療事故,將真實的民生事件都當成了「負能量」。如果不將這件事說出來,他們真的是可以一手遮天,將受害人冤枉到底了。
2019年9月,姜海霞再度前往山東省衛生廳,6月則前往中國衛生部信訪。姜海霞說,「衛生部(接訪人員)直接告訴我電腦錄入了,回到當地屬地解決,那種不作為……還告訴我,你到山東省衛生廳信訪,包括到人大信訪系統都沒有記錄。」
醫院領導發話 主治醫師被要求處理事故
當記者聯繫上當年的主治醫師任大夫,並了解患者病情時,任醫生表示,由於大腦缺氧的敏感度是相當高的,當時發生這件事後,覺得影響可能會比較大,但後來隨著病情的進展,發現已經不能夠用原發的腦出血或是繼發的腦積水來解釋了。
根據介紹,所謂血氧飽和度即是人體血液中含氧氣的濃度,經過一般儀器監測,正常人監測末梢血氧飽和度都是95%至100%區間,而當病人的血氧飽和度低至5、60%長達十幾分鐘時,將會對大腦造成不可逆的損傷。
當時的馬女士出現的是丘腦出血,腦室出血量大約是在10至15毫升左右,這出血量在中國的腦出血治療指南中,一般是能夠進行保守治療的。但她做的不是針對腦出血的手術,且出血灶不是很大,因此,馬女士在其它醫院處理完腦積水後,手術過後就轉至中醫院了。
任醫生表示,根據病人原發的出血灶部位、出血量,以及病人的意識狀態,應該是出現淺昏迷,然後逐步恢復到神智清楚這麼個過程。不過,清醒時間則是因人而異,病情也應該是會逐漸好轉。
任醫生表示,「缺氧之前我對這個病人抱著比較大的希望,雖然年齡偏大,但是她身體臟器各個功能都還可以,沒有特殊情況她的意識應該逐漸的恢復,神經功能應該越來越好,我當時甚至比較樂觀的期待是她可以下地行走。但是缺氧之後我發現她醒過來的時間越來越少,可以說是基本沒有。」
「我想找是什麼原因,是因為她出現了新的腦出血或腦積水引起她意識障礙仍然比較重、甚至有加重的可能性?做過一些努力之後,那些可能性都被我排除掉了。能解釋的也只能是這一次的腦缺氧。」
就任醫生的角度來看,護士遵醫囑去做治療,是沒有做錯的。不過,有一個前提是,醫生必須要在這個科室內,保證病人如果出現了問題,他(醫生)能夠及時趕到,或是保證病人能夠不出問題,這就叫「遵醫囑」。
任醫生說,「因為醫生看問題的角度和護士看問題的角度並不一樣,護士呢在國內大部分她是一個執行者。所以需要有醫生在場。」
任醫生也向記者確認,當年醫院有領導要他想辦法將這件事情給處理掉,或是按住,否則會影響到他(任醫生)以後的前途。因此,大約有三四個月的時間,他的狀態都不好,吃藥休假。後來,為了這件事,他只能離開山東,往外走。
院方:否認非法行醫還在協商
當記者致電山東省蓬萊市中醫院院長吳隆超詢問案情時,吳隆超則說,馬女士住在中醫院裡,醫療事故尚未做鑒定,這一段時間還在協商中。針對非法行醫的指控,他答覆:「上級部門已經給我們認證了,不是非法行醫。」
至於認證非法行醫的標準,他回說,「我不是幹這個專業的。當時我們請示,由衛健部門監督所他們請專家驗證的。」
吳隆超也表示,解決醫療糾紛有三個途徑,第一個是協商,再一個是醫調委(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第三個則是到法院。吳隆超認為,病人的家屬不願配合。
記者也致電蓬萊市衛計監督所監督科科長姜紅梅,姜紅梅則表示,這個案子在衛健委網站上已經公示了,能夠上網查一下。
姜紅梅也強調,「這個事不是我(一個人)認為的。案件是有一定的流程的,我就是一個調查人員。調查工作結束了以後,單位要組織合議,提交衛健委審核。做為她這個影響力較大的案子,領導還要重審。」
記者還致電衛健局局長張紅松,但是對方並未接聽電話。
根據維權網5月25日刊登姜海霞的投訴文章表示,「雖然經歷了母親被山東蓬萊中醫院任用無資質人員非法行醫造成植物人嚴重後果,兩年多維權無果。眼看著國家行政機制被不作為,濫作為,執法犯法,愚國愚民,誤國誤民之輩所堵塞」。
姜海霞強調,「希望國家許可權部門能聽到我的呼聲,整頓國家衛生系統和行政部門,調查並解決我母親被山東省蓬萊市中醫院任用無資質人員非法行醫損害問題,好讓我給我辛苦一生,現在依賴呼吸機維生,不知有多少時日的老母親一個交代和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