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在太歲頭上動土(圖)
不可在「太歲頭上動土」是貫串古今的道理。(圖片來源:克勞棣/維基百科)
不可在「太歲頭上動土」是貫串古今的道理,倘若抵犯太歲,恐將遭致可怕的災禍,因此古人虔誠地信守太歲所在及所沖的方位不宜興造遷移,嫁女娶婦。
《荀子‧儒效》記載周武王出兵討伐紂王,向東進軍而衝犯太歲,兵到汜水時河水氾濫,抵達懷城時城牆倒塌,抵達共頭山又遇到山崩,武王的弟弟霍叔害怕地說,出兵三天已遇到五次災難,恐怕不是討伐的時機吧?在霍叔的恐懼中,可知在周代已有避忌太歲的信仰。
所謂的太歲神,是古人虛擬出的一個與歲星(木星)背道而馳的星神。古人將黃道附近的一週天分作十二等分,並以十二地支(子丑寅卯…等)表示方位。唐代賈公彥在《周禮註疏》疏雲,歲星為陽,右行於天(西向東),每年行十二支中的一個方位,人們可以看見;而太歲為陰,左行於地(東向西),與天上的歲星相應而行,人們看不見。因為歲星運行的方向與人們熟知的十二辰的方向與順序相反,因此古人才虛擬出一個與歲星運行方向相反、速度相同的「太歲」星,並用它來紀年。
太歲每年運行到十二地支中的一個方位,所在位置稱為「直符」;而與其相對應的方位稱為「歲破」。例如:當太歲運行到正北方「子」,稱作直符;而與其對沖的正南方「午」,則為歲破;直符與歲破這兩個方位都是犯太歲。
犯太歲之說在漢朝廣為盛行,王充在《論衡‧難歲篇》中寫道:「《移徙法》曰:徙抵太歲兇,負太歲亦兇。抵太歲名曰歲下,負太歲名曰歲破,故皆兇也。假令太歲在甲子(北方),天下之人,皆不得南北徙,起宅嫁娶,亦皆避之。」儘管王充對這樣的說法有所疑慮,但漢朝百姓對此卻深信不疑,認為太歲所在及所沖的方位不宜興造遷移,嫁女娶婦,否則會遭受橫禍。
由於「太歲為陰,左行於地」,民間也流傳一種說法,即地底中出土的不明肉團是太歲的靈體。唐代張讀《宣室志》記載:「吾聞太歲所在,不可興土事。脫有犯者,當有修肉出其下,固不祥也。」又段成式在《酉陽雜俎》中亦記載一怪談:萊州即墨縣,住有王豐兄弟三人。王豐不相信方位禁忌之說,曾經在太歲所在方位上掘坑,挖到一塊肉,大如鬥,蠕蠕而動,於是將洞坑填上。那塊肉隨著填土而露出來,王豐心生恐懼,把它扔掉。經過一宿後,肉長大且堵塞在院子裡,王豐兄弟及奴婢幾日內全數暴斃身亡,僅存留一個女孩。
不管是虛擬的太歲星神,或是實體的太歲靈體,都一再說明「太歲頭上不可動土」的禁忌。在現今社會上,生活中免不了要動土修建,為了避免衝犯太歲,於是有了「偷修」的變通方法。據說太歲逢子日出遊,巳日回歸,趁太歲出遊時,在回歸前的限定期限內偷偷動土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