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招募台人 中媒《海峽衛視》還在台設「台北演播室」(圖)


圖為台灣民眾反紅媒大遊行。資料照。(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看中国2020年5月2日讯】有臺灣媒體披露,中國官媒《海峽衛視》並未獲核准來臺駐點採訪,但卻在臺灣聘用多名臺灣人擔任駐臺記者,其「今日海峽」節目設有「臺北演播室」,與臺灣名嘴連線,評論臺灣時政。對此,陸委會表示,將洽請主管機關文化部查明後,依法處理。

據大陸「百度百科」資料顯示,「海峽衛視」是中國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旗下的衛星頻道,新聞節目內容主要圍繞福建和臺灣進行報導,背後是中共中央及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支持。

自由時報報導稱,「海峽衛視」過去曾在節目中,公布13張所謂的「台獨份子」撲克牌,包括總統蔡英文、前總統李登輝與陳水扁等人,引發輿論抨擊。

去年4月,有民眾在臺北西門町及臺師大附近還看見「海峽衛視」記者在街頭做街訪,誘導民眾回答問題。

報導稱,《海峽衛視》直接聘僱台籍人士,去年6月,台籍攝影記者還親赴「高雄旗津溫州洞頭小三通首航典禮」採訪,但主辦的上和海運公司早就解散,首航兩艘船也未向航港局申請航線,爆發「高雄小三通」造假案,當時《海峽衛視》營造「高雄發大財」假象,引發輿論關注。

據報導稱,「今日海峽」節目每集除了連線北京外,也會連線「臺北演播室」,邀請臺灣名嘴、政治人物、學者發表評論。

去年邱毅被新黨提名不分區立委後,也頻頻上中國官媒「中央電視臺」的「海峽兩岸」節目,當時,邱毅指錄影地點是在臺灣的電視臺攝影棚。

針對此事,陸委會表示,「海峽衛視」是中國官媒,隸屬「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該集團為中共福建省委批准設立的事業單位。中國大陸新聞人員來臺採訪,應遵守「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臺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等規定。

陸委會指出,關於媒體報導有國人擔任陸媒「駐臺記者」,政府已依據個案情況,檢視其是否屬於公告禁止任職的黨政組織範圍、職務屬性、實質擔任或從事該職務工作內容等要件,查明具體個案有無違反兩岸條例或其他相關法規後,依法處理。

陸委會說,關於陸媒在臺租(借)用攝影棚,錄製節目,邀請臺灣人士進行兩岸時政評論,倘涉及有我方媒體或相關人士配合陸方共同合作製播具有政治性內容的節目,或呼應中共對臺統戰作為,恐有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之1合作行為規範。

另依電信法第8條第2項及第22條等規定,主管機關對於電信內容涉及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等情形,得停止其使用,或拒絕、停止其傳遞。

陸委會強調,臺灣是民主自由的社會,政府向來尊重新聞自由並致力維護兩岸新聞正常交流。惟社會公眾人物接受陸媒採訪,發表對兩岸時政相關言論時,應注意社會觀感,以及相關法律規範,不宜散佈不實資訊、扭曲事實,混淆民眾視聽,製造社會對立,淪為中共對臺統戰的宣傳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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