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前記者陳傑人疑因舉報高官遭整肅 被重判15年(圖)


不時批評時政和當權者的中國知名媒體人陳傑人日前被湖南法院以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行賄等罪名判處15年重刑。(圖片來源:自由亞洲)

【看中國2020年5月2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文隆綜合報導)不時批評時政和當權者的中國知名媒體人陳傑人日前被湖南法院以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行賄等罪名判處15年重刑,並罰款701萬元人民幣。外界認為,陳傑人遭整肅可能與其實名舉報中共高官有關。

陳傑人前年8月被公安帶走。時隔一年九個月,案件4月30日在郴州市桂陽縣法院一審宣判。

法院指,陳傑人自2015年以來,為謀取「非法利益」,藉「網路大V」身份,利用訊息網路「有償發布虛假訊息或負面訊息」,「惡意炒作有關案事件,攻擊、詆毀黨政、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起鬨鬧事,敲詐勒索公私財物」。

據稱,2016年1月,陳傑人與前妻鄧江秀、朋友劉敏註冊成立北京華霖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由陳傑人以「網路大V」身份招攬法律諮詢服務,涉及4宗尋釁滋事犯罪、2宗敲詐勒索犯罪、6宗非法經營犯罪,非法獲利732.6萬元;另曾向湖南省婁底市中心醫院李長茂等人行賄共554.2萬。

法院稱,陳傑人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法院還聲稱,陳傑人與同樣為被告的陳偉人、劉敏編造虛假訊息散佈,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3人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陳偉人被判刑4年,處罰金1萬元;劉敏則免予刑事處罰。

陳傑人1972年生於湖南省雙峰縣農民家庭,2001年畢業於清華大學法學院,曾先後在人民日報社、法制日報社旗下刊物等媒體任職;2005年受美國國務院邀請,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等機構作訪問學者。他曾因反對警察在車站等地違法隨意檢查居民身份證,獲得「湖南省2006年度法治人物」稱號。他任職《中國青年報》時曾踢爆武漢女大學生賣淫,引發轟動,但他亦因此被解雇;任職人民網江蘇窗口執行總編時,他又因「批評政府過多」被解雇。

陳傑人以敢於批評權貴著稱,曾於2018年6月25日在網上實名舉報湖南邵陽市紀委書記鄧廣雁涉嫌嚴重失職和瀆職。隨後幾天,陳傑人下落不明,與外界失聯。後證實被抓捕。

他被捕後一個月,中央電視臺播出他的認罪片段。當時陳傑人承認,自己是花錢寫文章,借輿論監督名義斂財。

官方新華社同年8月發文,聲稱陳傑人先後建立21個微博、公眾號、頭條號,發表、炒作、攻擊、揭露等各類負面文章3000餘篇,借「輿論監督」名義斂財。又指陳傑人案屬家族式犯罪,兼具網上黑惡勢力性質,陳傑人敲詐對象包括政府官員、黨政幹部等,涉及湖南、江西、貴州等11個省市,數年間斂財數千萬元。

大陸著名博主蔡慎坤認為,「新華社關於自媒體時評人陳傑人涉嫌違法的長篇報導再一次向世人昭示:中國(中共)不需要法律!不管最後對陳傑人的判案結果如何,這種以國家通訊社之名渲染的未審先判,並且迫使當事人在媒體上認罪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一直倡導的法治精神,也踐踏玷污了幾乎所有人的尊嚴,而不僅僅只是在羞辱陳傑人一個人!」

媒體在大陸是高風險行業,經常會受到當局刁難,外界盛傳,陳傑人出事,實名舉報政府高官是導火索。

除了實名舉報湖南邵陽市紀委書記鄧廣雁,據陳傑人的好友朱超對香港《明報》表示,陳傑人2018年7月2日還在其公號「傑人觀察」撰文質疑湖南省委常委謝建輝「16歲入黨」的簡歷造假,但文章發布第2天遭刪除。他批評,陳傑人是遭到湖南政府的「打擊報復」。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多名媒體人士指,儘管陳傑人並不是一個激烈的反對者,他的很多文章都是避開意識形態紅線,而是就具體的事例進行批評,但顯然即使是試圖不觸碰意識形態的批評,也不安全。

香港浸會大學學者呂秉權表示:「一直以來,大陸對敵對人士的治罪手段往往是在找到打擊對象後,羅織他的罪名,原先沒有的罪名它可以栽贓。實名舉報這些官員,肯定觸碰到這些官員的切身利益。」

本文留言

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