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欖男監出動「懲教飛虎隊」拉人 囚友欲投訴遭鎮壓(圖)
香港大欖懲教所上月兩度對外通報「打擊非法活動」,期間曾出動被形容為「懲教飛虎隊」的區域應變隊、警衞犬隊等總共70人。有囚友求助於立法會議員。資料照。(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看中國2020年4月29日訊】香港大欖懲教所上月兩度對外通報「打擊非法活動」,期間曾出動被形容為「懲教飛虎隊」的「Full Gear」區域應變隊、警衞犬隊等總共70人,結果共有22位囚友被隔離調查。有囚友求助於立法會議員,說出事件的另一版本,指控事件因有懲教主任誣捏囚友違規,而囚友欲索投訴表格反遭打壓,更有堅持投訴的在囚人士被「鎖水記」(單獨囚禁)、調監。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對此批評,懲教署派出區域應變隊鎮壓實屬「小題大造」,實際上是打壓囚友投訴權利,並認為事件中有懲教職員濫權,反諷説「原來有種擾亂秩序叫『唔肯食死貓』。」
以疫情下囚友不滿衛生標準為由 掃蕩監倉
據《立場新聞》報導,懲教署上月兩度發新聞稿,指署方多次「打擊監獄非法活動」。3月中,大欖懲教所因為中共病毒帶來的衛生風險,加強監管在囚人士的衛生水平,有在囚人士不滿,「計劃集體行動對抗管方」。
管方月底再次行動,指部份在囚人士於署方月中行動後心有不甘,企圖「再次煽動大批在囚人士參與集體行動對抗」,署方派出區域應變隊突擊搜查,再於26日紀律檢控目標人物,事件中總共22名在囚人士懷疑參與,須被隔離調查。
本月初涉事囚友A出獄,向多名立法會議員求助,並解說事件,稱在事件中感到「無人幫到自己」。他指懲教職員誣告自己與其他囚友,而且懲教署亦不當處理投訴,A擔心囚友權利會再被剝削,在梁耀忠、邵家臻等議員陪同下上周見記者。
A說,3月12日早上,大欖男監一名姓何的懲教主任巡倉,到A服刑的14號倉,並指著一張不屬於A的毛氈對其粗言辱罵,「你條撚樣摺番好份氈」、「你監躉嚟咋,同我扮嘢……唔摺嘅話同我攞埋份氈落走廊罰企,企撚到我滿意為止!」等。
A為了息事寧人照做,何繼續辱罵之後,A忍無可忍放下毛氈,何即以「不服從命令」召保安組鎖起A。十多位囚友願意為A作証指是何挑起事端,當天亦有懲教職員出面調停,認同A所說是何行為不妥、平日態度亦不友善,並軟硬兼施要求A不要追究,否則「有手尾跟」。
懲教人員警告:鎖你莫須有
隔日上午仍有職員與A、其他目擊事件經過囚友對話,希望確認囚友「不要搞事」,A指過程中職員對他說「可以鎖你莫須有」,即是不須理由就將他單獨囚禁(囚於水飯房,即俗稱鎖水記),甚至會加刑期。
A下午再與其他23名目擊事件的囚友商討,眾人均對何姓懲教主任前一日的濫權侮辱與管方想「㩒低件事」的處理手法極度不滿,但是決定不參與任何強硬對抗,僅採用最溫和的方法,索取申訴專員公署的投訴表格,正式投訴。有懲教職員知悉後,再次向A表明希望「壓下事件」,叫他們不要投訴,並建議給管方兩日時間「拆掂佢」。
誰知3月14日,懲教署保安組卻突擊「踢倉」指A與6名囚友擁有違禁品,要即時「鎖水記」等候調查。所謂的違禁品是由署方提供、但數量不符或者不屬於他們的枕頭袋、薄被等。
即使在「鎖水記」期間,仍有職員不斷接觸A,叫他不要投訴「搞到大家」,又指投訴會令無辜的人被連累,認為「說到底,只是何宗樺一人有問題。」又有職員指「阿一(大欖懲教所監督李國光)都知,(再搞落去)要『找數』。」亦有人叫A僅投訴何姓懲教主任,不要提及其他人。
懲教飛虎隊「鎮暴」 囚友指情況罕見
在A的堅持下,3月16日成功索取了投訴表格,遞表期間仍多次被不同職級的職員召見,投訴幾日後表格都未能成功寄出監倉。這幾日中,有多名堅持投訴的囚友更被送至其它的監倉,輾轉之下,投訴表格最終才成功寄出。
到了3月26日,支持A的囚友F先生,早上在飯堂取飯期間欲取「齋餐」不果,懷疑被懲教職員針對,遂發生口角,職員當場要求F「當無事發生」,F同意。誰知管方卻即日出動「懲教飛虎隊」配備槍械及盾牌「踢倉」,指控包括F內的多名囚友「參與集體行動對抗管方」,繼續將他們從大欖打散,調到赤柱、喜靈洲以及塘福懲教所,各自進行單獨囚禁一個月。讓A對事件感到「無助、好嬲」,而「飛虎隊」在監倉岀現,在他的數年牢獄生涯僅見過一次,十分罕見。
被譽為「懲教飛虎」的區域應變隊,成立於2016年9月,並隸屬配備實彈槍械的懲教署「押解及支援組」。隊員的裝備和防暴警察相若,有胡椒泡沫噴劑、長槍型胡椒球槍、可射催淚彈及橡膠子彈的防暴槍等。他們負責押解高風險的在囚人士,與處理特發情況,隊員入營前要接受11周的訓練。早在去年11月,該隊的懲教人員成為第一批「特務警察」。
邵家臻:唔肯「食死貓」等於擾亂秩序?
多名立法會議員包含邵家臻、張超雄、梁耀忠、朱凱迪、尹兆堅以及陳淑莊均收到大欖囚友書面求助。向來關注囚權的邵家臻認為,事件中有懲教職員的濫權、「砌生豬肉」,派岀應變隊也屬「小題大造」,他反諷説「原來有種擾亂秩序叫『唔肯食死貓』」、原來有種密謀進行違規行為對抗管方叫『索取申訴專員公署投訴表格』」。
梁耀忠亦指,事件顯示囚友缺乏了權利保障,懲教職員的「查倉」、把囚友調倉等打散行為屬「先發制人」,而往往懲教署也會維護職員,官方說法大多「假多過真」。他認為政府應該檢討懲教署運作、並設立機制監管懲教人員從而防止濫權,而且懲教所內的加刑審判處也應該有公眾人士參加。
已岀獄的A強調,會岀來為的就是保障所有囚友申訴獄中不公之權利,如果懲教職員的濫權情況持續,那囚友的慘況將難以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