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七警打人案 五警出獄後終極上訴失敗(圖)


香港終審法院(圖)裁定「七警案」中罪名成立的五名警察終極敗訴。(圖片來源:龐大衛/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4月7日訊】2014年香港雨傘運動(又稱佔中運動)期間,七名港警在金鐘添馬公園將社工曾健超抬到「暗角」圍毆,2017年被判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各入獄兩年。其後兩名警員上訴得直,其餘五警一路上訴,至今日(4月7日)被終審法院駁回,「七警案」至此終極敗訴。案中受害人曾健超形容公義來得太遲,近6年後反送中運動下警察濫暴的情況已更加淪落。

5名上訴的警察包括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警員陳少丹和關嘉豪。他們此前獲上訴庭從判監兩年減刑至15至18個月不等,但維持定罪。已經完成服刑出獄的5人,再向終審法院申請「終極上訴」。聆訊由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李義和張舉能審理。

綜合傳媒報導,代表黃祖成、劉卓毅、白榮斌及關嘉豪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提出上訴理據,指曾健超被抬到「暗角」襲擊的影片,中間有數十秒拍攝不到。控方原本可以傳召無綫電視攝影師作供,卻沒有這樣做,因此不知片段有沒有被「做手腳」。

不過,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反駁,既然辯方認為攝影師的證供如此關鍵,理應在審訊階段提出。馬又強調,原審法官已聽取了各方陳詞,考慮所有證供後才作裁決,上訴方不可斷章取義。

代表陳少丹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則稱,法庭單靠公開來源的影片將被告定罪並不穩妥,因為人人皆可在互聯網上載下載影片,更有虛擬實境(virtual reality)科技可以修改母片,導致同一條片可有許多版本呈堂,令法庭無法查明真相。

惟終院常任法官李義指,原審法官指已花費不少時間判斷影片的真實性,最終裁定被告罪成時,已肯定所有證據「毫無合理疑點」。三位法官最終一致駁回申請,意味五人終極敗訴,翻身無望。

受害人曾健超:公義來得太遲 警暴進一步淪落

今早的聆訊只有案中職級最高的總督察黃祖成到庭聽審。黃離開終審法院時被記者不斷追問是否對犯案感後悔、會否向曾健超道歉等,黃一律沒有回應。

至於「七警案」中事主曾健超表示,事發至今已經接近6年,形容公義來得太遲,「雖然他們不能推翻罪責及刑責,但去年已大幅縮減刑期,本身已不是重的刑期,控罪上也不用一些比較重的控罪如酷刑罪。我相信如果六年前,有一個清晰、有公義的判決,這六年香港的法治、監警或警察濫暴情況,不會淪落至今時今日這樣。」

曾健超更批評反送中運動期間,香港警隊利用各種藉口對濫暴警員處處包庇,甚至連射盲記者眼睛、駕車刻意衝向人群的警察都不需要承擔後果,甚至不用被捕。市民現時已對香港司法和警隊失去信心。

他透露刑事判決完畢後,會展開對警察的民事索償程序。他嚴肅寄語特區政府、警隊及警務處處長,沒有人能在犯法後逃避惡果,「香港警察你拭目以待,不要以為不用『找數』(算帳),遲早要向香港、向法庭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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