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議員:中共強摘器官系統邪惡且早有預謀 如同納粹(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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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20年3月12日訊】美國新澤西州共和黨籍眾議員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表示,中共強摘器官系統邪惡且早有預謀,這臺死亡裝置似乎享有中國的最高支持。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3月10日,總部位於華盛頓的「共產主義受難者基金會」中國項目研究員羅伯遜(Matthew Robertson)發布最新研究報告,報告收集了中國300多家醫院的相關數據、中共內部講話、通知、臨床醫學論文等資料,查證了中國政府對法輪功學員和維吾爾人的驗血和醫檢等證據,報告說,中共從法輪功學員和維吾爾人等群體身上,以非法獲取器官是最合理的解釋。
美國新澤西州共和黨籍眾議員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表示,這份報告內容翔實,給中國器官強摘的議題提供了一個支點:「這種駭人的、納粹式的行為現在成了主流,特別是對那些異見份子」。
據中共媒體《每日經濟新聞》報導,中國(中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2019年11月26日宣布,2018年中國人體器官捐獻量和移植手術量均居世界第二位,器官移植手術量突破2萬例。2016年5月,國家衛健委聯合交通運輸部、中國民用航空局等部門印發了《關於建立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的通知》,建立了以民航、高鐵為核心的低成本、高效率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工作機制。2019年,已有22家航空公司開展了人體捐獻器官航空運輸活動。
為了3年後的2萬例器官移植,中共調動國有運輸系統建立快速通道?真的只有2萬例?這些器官又是從何而來?
史密斯議員指出,儘管缺乏可靠數據,但外界估計全中國每年的商業化器官採集在6-10萬之間,而全球通過合法醫療方式獲得的器官移植只有10萬例左右。
該報告顯示,中國至少有173個醫療機構進行移植手術。2000年後,中國器官移植量迅速遞增,中國西南一所軍醫大學外科醫生形容其速度如「雨後春筍般增長」。2000-2004年的4年內,中國的腎移植手術上升超過5倍,肝移植增加近20倍,心移植10多倍,肺移植近25倍。中國的肝移植器官可以在24-72小時內進行急診移植,或僅需等待數天或數週,這暗示中國有以血型分類的活體肝臟庫,可按照病人需求供應。
獨立機構——中國法庭(China Tribunal)曾表示,器官採摘為中國器官市場創造了10億美元,吸引了中國國民和外國人前往。
據悉,一塊肝臟的售價為約16萬美元。
中共移植迅速增長的解釋反覆無常。2006年前,稱器官只來源於志願者;之後改稱來自死刑犯;中國司法改革使得死刑犯數量不斷下降,當局又在2015年正式廢除使用死刑犯器官後,說公民自願捐贈是主要來源。
史密斯表示,巨大的器官移植規模離不開中共最高層的政策支持。
「用於器官移植的龐大基礎設施和醫療人員配備,早於中國計畫使用自願捐贈系統,看來這個體系是邪惡而且早有預謀的,這臺死亡裝置似乎享有中國的最高支持,」他說。
羅賓遜研究員指出,中共強摘器官的對象從訪民到乞丐無所不包,以良心犯為主,包括法輪功學員和維吾爾人等。而鎮壓法輪功的中共高官鄭樹森和王立軍,都在器官移植研究方面「有所建樹」。
法輪功學員於溟表示,他在遭中共關押期間多次被抽血,甚至抽骨髓。警察威脅說,要用他的零件(指器官)做貢獻,或許是因於溟有輕度脂肪肝等身體上的不良反應而逃過一劫。
此後,於溟曾走訪多家中國器官移植醫院,並用微型攝像機記錄下所見所聞,以及器官數量和價碼。一位北京律師曾對於溟說,氣功修煉者善於做呼吸鍛練,他們的器官更為優質。
史密斯議員表示,證詞、移植手術的數量、短暫的等待時間都清楚地表明:中國器官來源於活人,他們被像牲畜一樣對待,留著一口氣,直到配型成功。
「諷刺的是,信仰犯因為健康的生活方式成為更好的器官捐贈者,」史密斯說。
中共近年還對大批維吾爾人進行驗血、DNA檢測、用火車運送到內陸等種種行為,讓羅伯特擔心,維吾爾人會成為主要的器官強摘器官對象。
逃出新疆集中營的米娜•圖爾松(Mihrigul Tursun)表示,她被多次驗血、注射不明藥物,雖然她本人未被摘取器官,但是她鄰居的兒子在集中營死亡後,其父去看望屍體時只能看到臉部,父親懷疑兒子的器官已經被拿走。
1996年,時任議員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南希·佩洛西(Nancy Pelosi)和弗蘭克·沃爾夫(Frank Wolf)等人,就曾出席美國國會就有關中國政府強摘人體器官問題舉行的首次聽證。當時,遭中共強制勞改19年的美籍華人、人權活動人士吳弘達,以及兩位中國醫生周維彰(zhou weizhang,音譯)和錢曉江(qian xiaojiang,音譯)在國會作證,他們表示,器官擁有者有時會被直接殺掉,有時會被做手術。
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教授郭丹青表示,人們不願意相信器官強摘,就像一開始認為新疆集中營「絕不可能」,而強摘器官更顯得危言聳聽。
郭丹青強調,羅伯遜的報告是一份嚴謹的學術分析,負責任的人權工作者和記者不應再對中國的器官濫用視若無睹; 美國政府可以用《馬格尼茨基法案》制裁中國相關官員,必要時甚至可做出憲法性的努力。
「維吾爾族人權項目」對外事務主任格蕾烏則提出三方面建議:(1)醫院和醫學期刊可考慮禁止與器官移植行業的中國從業人員進行交流培訓,拒絕發表他們的論文;(2)生物科技公司應考慮其產品被中方用於何處;(3)相關大學和研究機構應重新審視與中國(中共)的合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