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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原副部長孟宏偉一審獲刑13年半(圖)

 2020-01-21 17:2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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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原副部長孟宏偉一審獲刑13年半
公安部原副部長孟宏偉一審宣判有期徒刑13年零6個月。(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20年1月21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原國際刑警組織主席、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落馬曾引發軒然大波,孟宏偉受賄案於今日(1月21日)在天津一中院進行公開宣判,其一審獲刑13年零6個月。孟宏偉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據陸媒報導,1月21日,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對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中國海警局原局長孟宏偉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孟宏偉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

經審理查明:2005年至2017年,孟宏偉在擔任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中國海警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升遷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46萬餘元。

孟宏偉之所以引起諸多關注,是由於他的「國際刑警組織」身份。2018年9月底,孟宏偉由法國返回中國後,與家人失聯。10月5日,孟宏偉的妻子Grace Meng(中文名:高歌)在法國報案,事件引起國際關注。

孟宏偉於2018年10月7日被通報接受調查,並在2019年3月27日被通報「雙開」(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紀委通報稱,孟宏偉公權私用,濫權妄為,肆意揮霍國家資財滿足家庭奢靡生活;家風敗壞,利用職務影響為其妻謀取職務,縱容其妻利用其職權搞特殊、謀私利;權力觀扭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等。

現年66歲的孟宏偉曾長期在中共公安部任職,被指是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心腹。周永康2003年任公安部部長,第二年,孟宏偉就被提拔為副部長、黨委委員,並兼任國際刑警組織中共國家中心局局長,成為周的重要副手。

除了周永康之外,孟宏偉的仕途升遷可能還與現任中共政法委書記郭聲琨有關係。港媒曾報導,孟宏偉在湖南的中南大學讀工科碩士時,與郭聲琨成為校友。2013年中共海警局成立,孟宏偉兼首任局長,令他躋身正部級,而當時的公安部長是郭聲琨。

官方此前表示,孟宏偉的妻子高歌捲入該案,已先後被撤銷山東省政協常委、委員,民建青島市委副主任等職。疑有中共官方背景的「棱鏡新聞中文站」曾發布消息稱,孟宏偉的妻子利用孟宏偉的公安部副部長的權勢,擔任多家企業董事、高管職務,吃空餉領取高額年薪。

2019年5月13日,高歌表示法國政府同意給予高歌難民身份,准許其留在法國。同年8月,高歌向海牙國際仲裁法庭起訴了國際刑警組織,指控該組織沒有對她和她的家庭提供必要的保護,並說該組織與北京當局串通一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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