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5日,孟晚舟離開溫哥華的家中前往卑詩省最高法院。(圖片來源:DON MACKINNON/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0年1月11日訊】據路透社報導,加拿大聯邦檢察官在週五發布的法庭文件中稱,在加拿大的法律中華為高管孟晚舟的行為事關欺詐,法院無需考慮美國的制裁法。
孟晚舟的法律團隊在去年11月辯稱,身為華為首席財務官的孟晚舟不能被引渡到美國,因為她的行為在加拿大並不違法。孟晚舟的律師說,在加拿大官員批准開始引渡時,加拿大沒有對伊朗實施制裁。
孟晚舟現年47歲,她於2018年12月1日應美國的要求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被捕,她被控涉嫌銀行欺詐,並被指控在華為伊朗的相關業務上誤導銀行。孟晚舟說她是無辜的,正在採取法律手段應對被引渡。
孟晚舟的引渡聆訊定於1月20日開始。
加拿大引渡法的一個關鍵考量是「雙重犯罪」,即在加拿大以及在尋求引渡的國家(美國)中,所犯的事必須都是非法的。
加拿大政府的陳述部分稱:「申請人行為的實質是對銀行的欺詐,據稱申請人向銀行作了幾次虛假陳述,以獲取金融服務。」
對孟晚舟的拘留激怒了中國當局,中國隨後拘捕了兩名加拿大公民,國際觀察家稱這是對孟晚舟被拘留的報復。
孟晚舟交了數百萬美元的保釋金,在過去的一年裡她一直與24小時保安團隊住在溫哥華的一所房屋中。而兩名加拿大人康明凱(Michael Kovrig)和商人斯帕沃爾(Michael Spavor)仍被中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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