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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首日江蘇爆報覆命案 殺人者致一死兩傷後自殺(圖)

 2020-01-03 23:2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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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儀征市公安局2020年1月1日發布的相關緊急協查通報
江蘇省儀征市公安局2020年1月1日發布的相關緊急協查通報(網路圖片)

【看中國2020年1月3日訊】(看中國記晏清流綜合報導)新年首日,江蘇農民彭在林為報復當地政府強拆而行凶殺,導致一死二傷,並於當天自殺身亡。輿論把事件形容為今年的開年第一殺,並與「楊佳刺警」相提並論,指有反抗整個體制的意味。

綜合陸媒報導,事發江蘇省揚州市劉集鎮,警方通報稱,2020年1月1日18時53分至57分,劉集鎮街道榮芸菸酒店和聯盟組花木場一起故意傷人致人死亡案件,致1人死亡、兩人受傷。

1月2日上午9時許,警方發現彭在林本人也自殺身亡。

一位當地村民向《大紀元》透露,彭在林自殺的地方為該村的供電房,他是觸摸高壓電線自殺的。

網路上傳播的殺人現場視頻顯示,一名中年婦女懷抱渾身是血的青年女子哭泣。倒在血泊中的女子是村委書記楊恩榮的女兒,也正是本次事件的死者。

目前,本案兩名傷者的身份還比較模糊。澎湃新聞網引用網友的說法是,兩名傷者為行凶者彭在林當年房屋遭強拆時,開挖土機的人。但根據《紅星新聞》的報導,劉集鎮政法委書記劉堅稱,這兩名傷者是彭在林故意損害財物罪受害者的父母。

官媒報導指,事件起因可能是彭在林因為房產被政府強拆而報復行凶。

法院相關案卷顯示,彭在林的住房、倉庫和養豬場在2014年先後被當地政府暴力強拆。彭在林向當地法院起訴鎮政府,但被法院駁回。彭在林本人隨後卻因為反抗強拆,而被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劉集鎮政法委書記劉堅則否認存在強拆的事實,稱在搬遷過程中,彭在林夫妻均在協議上簽字,其親屬作為在場人簽字證明,房子是他自己交的。

但彭在林的妻子周建梅在中國法院網上的報案留言說,雙方並沒有達成協議,是政府逼她的丈夫簽名。彭在林因為被痛打,承受不了才簽了字。周建梅說,簽了字後,政府又篡改協議,囊括了更多的財物。

據周建梅介紹,彭在林的父親在強拆中受傷去世。一家人為求公正曾長期上訪,但遭到當地政府的竭力攔截,彭在林的母親又在上訪中去世。彭在林本人在2016年被當地警方抓捕,並以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罪判刑三年,關押在勞改農場。

中國憲政學者、律師陳永苗在接受自由亞洲電臺採訪時直指,該案中司法機關可能存在不公。他說:「政府想通過低成本、低價並且快速的方式拿到土地,它就會把司法當作刀把子,去鎮壓這些被拆遷的人。在這個過程中,就難免有司法腐敗的產生。」

身在加拿大溫哥華的原中國律師祝聖武曾處理過很多強拆案件,他認為這是中國的整個體製出了問題,因為事實上整個公檢法、軍隊、監獄、行政機關一直到國務院都在維護強拆。

陳永苗則用彭在林殺人事件與楊佳相比,他說:「其實彭在林有點像十幾年前的楊佳,就是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這種行為就相當於帶著判決書去復仇,它的價值是相當高的。」

他認為,彭在林的行為在法律上是激憤殺人,而且是出於復仇,具有法律上可以減輕的情節。

對於有人說彭在林殺害村委書記的女兒是底層互害,祝聖武認為彭在林的行為有反抗整個體制的意味。

祝聖武對自由亞洲電臺說,「這是向施暴者找回正義,在尋求正義的過程中存在偏差,但我並不認為他根本上違反了正義。因為這個社會已經走到這一步了,要苛求尋求正義的人非常規範是很難的,尤其是在中國政府把中國建成一個監獄之後。這是一個革命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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