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原湖南省郴州市廣播電視臺黨委副書記、臺長張春陽涉嫌受賄一案開庭審理。(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9年12月21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中共湖南省郴州市廣播電視臺前黨委副書記、臺長張春陽涉嫌與親家、前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志偉合謀斂財,引起外界關注。日前張春陽受賄案在當地法院開庭審理。
據陸媒報導,前湖南省郴州市廣播電視臺黨委副書記、臺長張春陽涉嫌受賄案於12月19日開庭審理。張春陽早前涉嫌與親家、前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志偉合謀斂財,共涉金額達921萬元人民幣,張春陽當庭認罪,法庭宣布擇日宣判。
市紀委曾通報稱,張春陽夥同親家劉志偉、李晴夫婦,利用劉志偉的職務便利,為行賄人夏國華在承攬工程項目、撥付工程款等提供幫助,共同收受夏國華所送人民幣282萬餘元。
今年3月19日,郴州市紀委監委消息稱,張春陽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審查和調查。7月張被雙開。
公開資料顯示,張春陽,55歲,2000年12月出任郴州日報社副社長;2012年8月任郴州市廣播電視臺黨組書記、副臺長;2015年6月任郴州市文聯黨組書記、主席;2017年5月回到郴州市廣播電視臺,落馬前任黨委副書記、臺長。
張春陽的親家劉志偉是郴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於今年2月20日落馬。劉在今年8月被雙開。
現年55歲的劉志偉長期在湖南郴州任職,2001年至2019年,劉志偉在擔任郴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長、高新區管委會主任等職務,從2016年9月起任郴州市記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直至落馬。
10月18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郴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志偉受賄案,劉被控受賄887萬元。劉志偉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檢察院早前指控稱,劉志偉在2001年至2019年,擔任市城市管理局局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副市長等職位期間,以權謀私,為企業在工程項目和政府撥款等方面提供幫助,聯合妻子、張春陽等人收受財物共887萬元。其中人民幣853萬元、港幣12萬元、美元1.1萬元、價值16.8萬元的金條500克。
另外,今年12月,郴州市紀委把張春陽、劉志偉二人的家風做為反面典型進行通報:郴州市廣播電視臺原黨委副書記、臺長張春陽默許妻子段某斌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旅遊活動,段某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降低基本退休費處理;北湖區監委原主任科員李晴利用其丈夫劉志偉職務便利及影響收受他人財物,李晴受到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審查起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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