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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公安廳兩名一把手先後出事 多名下屬落馬(圖)

 2019-12-01 18:5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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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副主席、原自治區公安廳廳長馬明被查。
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副主席、原自治區公安廳廳長馬明被查。(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9年12月1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內蒙古公安廳自去年以來連番出現人事「地震」,日前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副主席、原自治區公安廳廳長馬明落馬被查。

據陸媒報導,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2月1日消息,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副主席馬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957年出生的馬明,曾長期任職於吉林省,2012年由吉林省副省長,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省委政法委副書記調任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自治區公安廳廳長,2018年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副主席,自治區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督察長直至落馬。

值得注意的是,馬明躋身副部級的關鍵時期,時任吉林省委書記的是另一隻「大老虎」孫政才。2012年6月,馬明調往內蒙古任職,孫政才也在數月後離開吉林。

一個月後,馬明從趙黎平手中接過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廳長職務。已經退休的趙黎平因槍殺情人、焚屍滅跡於2017年5月被執行死刑。據公開簡歷,趙黎平曾在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工作了20多年,1994年擔任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2005年任公安廳廳長。2015年3月涉嫌殺人被捕。

馬明昔日的部下已先後被查或落馬。例如,2018年10月31日,原副廳長孟建偉退休近一年後被查。次日,時任副廳長、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長李志斌自縊身亡。2019年6月25日,時任副廳長趙雲輝落馬。

今年5月,因給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內蒙古公安廳原副廳長孟建偉(正廳級)被開除黨籍並移送司法。孟建偉涉嫌三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今年9月,孟建偉被起訴。

孟建偉曾在內蒙古公安系統任職23年。曾任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公安局局長、烏蘭察布盟公安局局長、包頭市公安局局長、內蒙古公安廳副廳長(正廳級)等職;2017年12月退休。

2018年10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雲落馬。邢雲曾擔任包頭市委書記、內蒙古政法委書記等職。

刑雲被陸媒描繪成為此次內蒙古政法系統「地震」的震源。他落馬後,在當地政法系統引起連鎖反應,在邢雲擔任內蒙古政法委書記期間,內蒙古公安廳廳長正是趙黎平。今年8月15日,邢雲受審,據檢方指控,從1996年至2016年,邢雲斂財超4.49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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