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官員頻繁出差 留下錦繡詩文(組圖)


宋朝著名詩人陸游。(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宋代社會富庶,使文人官員出門遠行的機會增多,而出遊時所留下的詩文數量與質量均遠多於前代。不過細看後發現,其中過半數都是由到地方上任職,或是奉命外出辦理公務的宋代官員所寫下。

制度意外讓士人有機會經常遠行

為何宋代官差出遊的機會變得那麼多呢?這與宋代的官員任官、選官制度方式密切相關。宋太宗於太平興國八年(983)下詔:「河東、江浙、川峽(宋代川峽四路,含今四川省大部分,陝西省漢中秦嶺以南的子午河、星子山以西,貴州省安順、貴陽、遵義與甘肅省隴南市文縣)、廣南(宋代廣南東路與廣南西路,包括今廣東、廣西與海南省)官自今滿三考並與除代」。雖然地方官任期以三年為一任,但隨著科舉取士、人數大量增加,官吏冗多的問題逐漸浮上台面,為瞭解決人浮於事的問題,只好縮短地方官員的任期。到了元佑三年(1089)地方官的任期縮短為兩年。

另外,宋代的官員考核制度,也促成官員頻繁往返地方與京城。由於朝廷實行「三年一磨勘」的考核制,任期一到須將履歷、任職功過等,交由吏部銓選部門審查,通過後符合升遷資格者,就能進京受皇帝召見。而外任地方官者在任期屆滿後,也須進京述職。地方官頻繁的更換、官員考核需赴中央報告,都加速了官員的流動性,也讓他們有機會寫下出任過程中的所見所聞。

搭乘官船攜家帶眷一同赴任

遠赴地方就職的宋朝官員,可搭乘由朝廷配備的交通工具前往當地。任樞密行府參謀的鄭剛中(1088-1154年),隨簽書樞密樓照前往陝西,這段經歷全都被收錄在其所著作的《西征道裡記》:「行府舟具。欲發前一日,宰執出錢於接待院」。

行府

為南宋調度軍務的機構,鄭剛中從臨安(今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所搭乘的船隻皆為行府所準備。北宋天禧二年(1018)朝廷又下令,任何至南方赴任的官員,都可從京師乘載舟船前往,且沿途所經州縣也都能為官員配備船隻,這項制度直到南宋時也沒有任何變化。

不過即使朝廷能為因公出差的官員提供官船,但官船的數量仍然有限,並非每位外放官員都能享受到此等待遇,如詩人陸游(1125-1210年)入蜀時,就曾換過許多船隻,先是在臨安搭乘官船,後行至鎮江則「遷入嘉州王知義船……舟行甚速。然江面浩渺,白浪如山,所乘二千斛舟,搖兀掀舞,才知一葉……有廣漢僧世全、左綿僧了證來附從人舟」。顯示陸游一趟下來,除了官船外,還搭了商船與客船。

由於多數官員都是遠赴外地上任,常會帶著全家人一同前往。曾主持刊刻《文苑英華》的周必大(1126-1204年)於乾道六年(1170年)知南劍州(今福建省南平市)任期屆滿時回京奏事,就是帶著妻小一同坐船入浙。

親友設宴送行沿途遊山玩水

無論是就職還是離任,總會有親友前來餞別,因此聚會宴飲也非常多。陸游前往夔州(今重慶市奉節縣一帶)任通判:「夜至法雲寺。兄弟餞別,五鼓始決去。十九日黎明,至柯橋館,見送客」。除了親朋好友舉行的私人筵席外,每當地方官赴任、離任時,當地太守、郡守、將帥、知府、縣尉等官員也會舉辦宴飲,並邀請將出行官員的友人一同參加。

因為路途遙遠需要有充分的時間為出行做準備,宋太宗淳化二年(991)正月下詔:「京朝官厘務於外者,受詔後給假一月浣濯,所在州府以赴上日聞,違者有罪」,意為給予遠赴外地任職的官員一個月的時間自備行裝,但也並非毫無期限。北宋咸平元年(998年)有詔:「京朝官差知州、通判、知軍、監縣場及監臨物務者,差定後不得更赴朝參,限五日朝辭,除程更與限一月,如違三日已上,別具聞奏」。清楚規定了官員差遣確定後,不可在京城逗留,除了一個月的休假與路程外,若上任遲到超過三日也有相應的處罰。


宋朝疆域圖。(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如被稱為「南宋四大詩人」之一的范成大(1126-1193年),出任靜江府(今廣西省桂林市)知府時途經梅花村,因趕著赴任而無法停留,只好感嘆「客行匆匆,自無緣領略,可嘆也」。但整趟赴任途中,范成大也去了不少地方,如與湖州(今浙江省湖州市)太守同游石林,到了隆興府(今江西省南昌市)與家人一起登滕王閣、游東湖,還前往玉虛觀、登仰山(位於今江西省宜春市)等。陸游赴任時,同樣也去了不少名剎道觀、名山名園,可見儘管朝廷雖規定赴任的時間限制,但旅途中官員依然還有相當充足的時間可自由支配。

透過文人留下的相關遊記,在欣賞其所記錄的沿途自然、人文風光、傳聞軼事、風土民情之餘,還能看到宋代公務旅行的樣貌與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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