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師公會反駁韓正 沒有「共同責任」(圖)
原標題:香港大律師公會強調司法獨立駁韓正「共同責任」論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及多位前主席梁家傑、陳景生、李柱銘等人6月6日領頭遊行反送中(看中國攝影圖 周秀文)
【看中國2019年11月12日訊】香港大律師公會星期六(11月9日)發表聲明,強調香港的司法獨立,並反駁中國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日前發表的「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是「香港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共同責任。」
11月6日,韓正在北京會見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時說:「止暴制亂、恢復秩序仍然是香港當前最重要的任務,也是香港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共同責任。」
香港大律師公會在聲明中強調,香港法院有責任維護法治,但是根據《基本法》第85條,「香港法院必須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而《基本法》第19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聲明說,雖然各方希望目前的社會矛盾得以解決,但是「任何中央政府或其官員的言論,若給予外界的印象為以官方形式訓示法官或司法人員進行任何政治使命或任務的舉措,可能被當作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司法獨立的干預」。聲明指出,這「有損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基本法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原則和一國兩制的概念及實踐。」
聲明指出,司法獨立是香港法治的基石,令香港成為獨一無二、有穩固司法制度支持的國際金融中心。聲明再次重複香港大律師公會2016年6月11日發表的聲明,回應中國6月10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強調任何將法官和司法人員描述為「治港者」,意味著法院是政府機器的一部分,並且「同聲同氣」,相互配合,「這些印象都必須防止。」
中國當局最近似乎在收緊對香港的政策,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公報中特別強調要「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中國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日前說,香港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必須以愛國者為主組成。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