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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富二代姦殺16歲女同學 校長一句回話好震驚(圖)

 2019-11-01 04:5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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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富二代
姚易(右)遭男同學王哲強姦後勒斃(網絡圖片)

【看中國2019年11月1日訊】北京昌平新東方外語學院3年前發生一起姦殺案件,死者為16歲少女姚易,她遭同學王哲在教室強姦並勒斃,但事發後校長竟都對家屬說「開房很正常」。

據大陸《紅星新聞》報導,2016年5月19日晚間姚易母親李潔正和女兒用微信聊天突然斷了聯繫,李潔原以為女兒只是去刷牙洗澡了,就沒有在意,但隔天凌晨她接到校方電話,告知姚易和王哲一同外出後「失蹤」,校方稱有收到王哲簡訊告知,所以請李潔放心,但當李潔趕到學校時卻發現姚易已經遇害。

事後王哲前往警局自首,他表示自己與姚易是情侶關係,彼此都是自願發生不正當關係,但姚易反悔打算告知老師、家長,因此他情急之下將她勒斃。

對此,李潔表示不相信,並持續調查真相,戳破兩人為情侶關係的謊言。當時有消息傳,王哲是求愛不遂,才誘騙姚易到課室,最終強姦並殺死了她。

而該案在2017年一審時法院判決王哲涉故意殺人、強姦罪判處無期徒刑,並終身剝奪政治權利。王哲不服上訴,二審仍維持原判。

李潔事後表示,校方和王哲家屬態度讓她很失望,王哲是富二代,「出事第二天,我們人還在去北京的路上,他們就託新東方的老師和校長帶話,問這個問題能不能用錢解決,你說我當時怎麼可能接受。」

她還指出學校管理非常混亂,「出事的地方沒有監控,老師搞不清學生狀況,最關鍵的,校長竟然告訴我,在這裡男生和女生開房很正常。」

如今李潔向王哲提出民事訴訟,同時求償人民幣175萬的賠償金,但10月30日法院審判時因王哲提出追加校方為第二被告,法庭需經合議庭合議,因此宣告休庭。

對此,李潔呼籲外界多關注校園暴力,「希望法律能夠嚴懲施暴者」。

據《看看新聞》報導,鑑於王哲犯罪時不滿18周歲,按照《刑法》規定,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此事引發外界討論。

責任編輯: 蘇姬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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