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駕致2死7傷 聽受害者證詞竟大笑獲刑91年(圖)


車禍現場(示意圖/非本文圖片/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國2019年10月31日訊】美國一名32歲男子酒駕釀禍,導致無辜路人2死7傷。但他竟然在聽到受害者證詞時放聲大笑,最後獲判入獄91年。

據《每日郵報》10月30日報導,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的新奧爾良居民塔森蒂.托尼,現年32歲。

今年3月2日晚9點左右,他在巴約聖約翰的濱海大道酒駕,以每小時129公里的速度,衝入參加狂歡節的自行車人群,導致2人死、7人不同程度受傷的慘劇。

之後塔森蒂畏罪逃逸,但很快被警方逮捕,並測出他酒精嚴重超標。

這起車禍中,死者分別是27歲女子莎莉.沃爾斯和31歲男子戴維.海尼斯。

警方控告他2項酒駕殺人罪和14項肇事逃逸罪。

案發後,塔森蒂的身份被曝光,原來他是新奧爾良警察局一名警官的兒子。在現場他對父親的同僚表示,「我有酗酒問題,我應該得到幫助。」

次日,塔森蒂以51萬美元的保釋金被釋放。不過警察局發言人表示,儘管嫌疑人的父親是警官,但這不會改變和影響噹局的案件調查,並承諾「調查將是公開和透明的」。

10月28日,這起案件正式開庭審理,塔森蒂承認了全部指控。

然而當傷痕纍纍的受害者,以及死者家屬連續兩小時講述那場災難之夜的恐怖時,塔森蒂毫無表情。

當晚,他通過監獄電話與姐妹交流,當提及受害者證詞時,他竟放聲大笑起來。

29日(週二)出庭時,塔森蒂聲稱自己很少喝酒,並說車禍當晚,朋友送給他龍舌蘭酒,作為慶祝他32歲生日的一部分。他還說他想不起當時自己開車的情景,也沒有緻命撞擊時的記憶。

塔森蒂對受害者的朋友和家人說,他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抱歉。並表示「這是我餘生都要忍受的,我可能永遠不會原諒自己,我希望和他們交換位置,如果可以,我會的,我真的很抱歉。」

他說,「我從來不是一個暴力的人,我每天醒來,都在新聞上看到自己,新聞把我描繪成一個惡棍。」

而他的母親和姐姐也試圖辯稱塔森蒂為他的行為感到後悔,請求法官從輕發落。

但地區助理檢察官賈森.那不勒斯當庭出具了塔森蒂在幾個小時前,與姐姐通話時那番恣意狂笑的電話錄音,令在場者當場怒火中燒,有的人甚至激動到不斷喘氣。

最後,州刑事法庭法官勞裡.懷特宣布,不相信塔森蒂所謂的悔恨之意,「雖然你的話聽起來像是在道歉,但我認為你的行為與你的話不符。」最後決定判處他91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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