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腐敗 清朝規定官員公幹巡視費用自理(圖)


前往廣東查禁鴉片的欽差大臣林則徐,在出發時發出的第一道公文與鴉片毫無關係。(圖片來源:公有領域)

清朝吸取明朝驛站腐敗的教訓,清政府規定,京官到地方去巡視、督查或公幹,出差費用一律自理,而地方官員不得宴請出差官員和饋贈禮物。

明末清初著名學者顧炎武《旅中》詩自寫旅況,有「釜遭行路奪,席與舍兒爭。混跡同佣販,甘心變姓名。寒依車下草,飢糝鬲中羹」等句,這是古代社會一般人行旅生活艱辛的真實寫照。

驛站制度 始於秦漢毀於明

自秦漢時期起,政府為了解決官員出差中飲食、住宿和交通工具的問題,建立了政府接待制度。由各地的地方官府設立「驛站」,相當於現今的「招待所」,負責過往官員的接待,為公文傳遞和官員出差提供了方便。免費使用車船馬匹等交通工具和免費供應食宿,所需物資、經費由中央或地方政府負擔。

驛站最初設立的接待制度中,只有傳聖旨或受皇帝派遣、飛報重要軍情、親王送賀表貢品或差人進京、文武官員赴任路程在1500里之外、現職官員在任上病故後遺體及家屬回鄉等情況下,並需要政府開具的通行憑證方可獲得相應的待遇。正如電視劇《西遊記》中,唐僧西天取經的路上經過各個國家必須向皇帝呈上通關文牒確認身份,才能得到很好的接待。當然,官員的身份、品級不同,飲食、住宿、車馬的接待標準也不盡相同。

驛站建立之初的概念是好的,但實際上,官員們看到驛站中的諸多好處,便千方百計擴大使用的範圍,濫發使用憑證,家屬也照用不誤,甚至依仗權勢無證享用。另一方面又任意突破接待標準,吃喝住宿規格越高越好,調用的車船人員也多多益善,許多官員更是利用驛站的便利進行走私。

農民出生的明太祖朱元璋為了治理驛政,曾拿自己的親屬「先正綱紀」,以儆傚尤。洪武三十年(1397年),駙馬歐陽倫擅自動用驛館的數十輛馬車走私茶葉出境,朱元璋得知後立即下令將歐陽倫賜死。從洪武元年朱元璋就頒布法令對某些特權者進行了限制,他命令「非軍國重事不許給驛」,明示大小官員「不得擅乘驛傳船馬,違者罪之」。明初也出現了「驛遞清樂,而里甲不擾」的久違局面。

明中葉以後,由於朝政腐敗,驛館氾濫。部分地方官員乘機欺上瞞下,橫徵暴斂搜括驛銀,敲詐勒索支應驛差,貪贓枉法累害於庶民百姓。

清政府規定 出差費用一律自理

清朝吸取明朝驛站腐敗的教訓,清政府規定,京官到地方去巡視、督查或公幹,出差費用一律自理,而地方官員不得宴請出差官員和饋贈禮物。

前往廣東查禁鴉片的欽差大臣林則徐,在出發時發出的第一道公文與鴉片毫無關係,這道公文的內容是:「所有尖宿公館,只用家常飯菜,不必備辦整桌酒席,尤不得用燕窩燒烤,以節靡費。此非客氣,切勿故違。至隨身丁弁人夫,不許暗受分毫站規、門包等項。需索者即需扭稟,私送者定行特參。言出法隨,各宜凜遵毋違。」

自古許多清官拒絕官員之間的迎來送往,維護驛站最初的制度。但還是有許多的腐敗官員鑽空子,取悅、奉承來往官員。驛站越來越美,接待標準也越來越高,政府所要投資的費用也越來越大。而巨大的接待費用,造成了中央政府沈重的財政負擔,同時也加重了王朝的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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