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批港警:部份構成酷刑 違反國際人權法(圖)
在國際特赦組織最新報告中,狠批港警有明顯報復心態,以非法手段對付示威者,部分更構成酷刑,違反國際人權法。另外,香港行政會議召集人還表示,政府不會答應其它反送中訴求。(圖片來源:CNA)
【看中國2019年9月20日訊】反送中運動持續逾百日,香港警方濫暴和濫捕情況未遏止,更越揭越醜惡。在國際特赦組織最新報告中,揭示港警在拘捕時犯下最少6宗人道罪行。該組織狠批港警有明顯報復心態,以非法手段對付示威者,部分更構成酷刑,違反國際人權法。
國際特赦組織:港警濫暴嚴重 部分更構成酷刑、違反國際人權法
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國際特赦組織今年9月5日到12日訪問了21名被捕人士,收集來自律師及醫護人員等的證詞,發現從6月大規模示威以來,港警濫暴日益嚴重。
港警不但對被制服人士施以不合理暴力;還有被捕者在警署及警車等警隊設施內被虐待;港警亦無理對示威者作全裸搜身、拖延將傷者送院和讓其接受法律支援,以及進行濫捕。
組織透過訪問,發現港警暴行主要出現在拘捕前和拘捕期間,從多宗個案顯示虐待行為似乎是對被捕者不合作之懲罰,甚至是酷刑式對待。
在21宗個案,逾85%(18人)因為被毆打入院,大部分住院1到2日,3人留院5天,最長要住院逾一週。而被捕人士傷勢包括手臂多重骨折、臉上骨折、在頭部有一處或多處傷口需縫針,甚至有人被捕的時候神智不清,有人眼睛被警棍擊中之後,再被胡椒噴霧噴眼。
組織接觸到一位8月在新界示威後被捕的男子,他在拒絕回答警方問題後被數名警員毒打,並威脅若他保護自己就會打斷他雙手。他說:「我覺得自己雙腿被硬物打,一人把我翻過來,把膝蓋壓在我胸前。我感到骨頭疼痛,嘗試大叫,但無法呼吸及說話。」
其間有警員撐開其眼睛用雷射筆直射其眼睛,並反問他是否喜歡用筆照人,最後他因為骨折和內出血留院數天。
另一位8月在深水埗被捕的男子,警員要求他把電話解鎖被拒,威脅他要電擊其生殖器官。在他扣留時更目睹多名警員強迫一位男童用雷射筆直射自己眼睛大約20秒,警員對男童說:「如果你那麼想用筆照向我們,你為什麼不照照自己?」
組織亦稱警方拘捕時使用過度武力越趨嚴重,幾乎所有的受訪者均指即使無反抗,被捕之後亦被毆打。
8月時有男子在尖沙嘴被速龍小隊用警棍打頸跟肩膀,將其臉壓在地上及踢傷,三位速龍壓在他身上令他肋骨劇痛,禁止他發聲並反問他是否當自己英雄。他因為肋骨骨折等留院2天。
還有女被捕人士聲稱被要求全裸搜身,然後更被女警嘲笑侮辱。(詳報導:反送中被捕女子遭全裸搜身 律師質疑港警刻意凌辱)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受訪者擔心被報復,不願公開身份和傷勢相片,但是組織已核對醫療記錄,有證據顯示港警有明顯報復心態,以非法手段對付示威者,違反國際人權法。
因為按國際人權法,警察只能在絕對必要的時候使用相稱武力,並盡量減少傷害。他們還認為虐待行為普遍,港警不再能自己查自己,呼籲港府進行獨立和公正的調查。
公立醫院王醫生(化名)曾在前線協助示威者,他稱示威者從遠距離用觀星筆射向警員,如果警方有保護裝備,理論上難受傷害;但是若警員極近距離用雷射光線直射被捕者的眼睛,會造成較嚴重傷害。
這反映出警員一向對被捕人士報復,擔心未來示威中,警方武力會對示威者造成了永久傷殘,比如水炮車射中示威者,或者令他們撼到硬物以致頭部重創,可能有生命危險。
香港行政會議召集人:政府不會答應其它訴求
此外,之前特首林鄭月娥已確定撤回送中條例,那是否未來也會答應港民的四個訴求、消弭警民衝突呢?
對此,香港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在接受《彭博》訪問時表示,即使政府答應全部的民間訴求,激進示威者都不會停止其行為(意指不會答應)。又稱開展獨立調查,聽起來可以轉移示威者焦點,可是可能會用上數年,不能夠即時解決現時的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