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立法會選舉賄選及種票 廉署起訴17人(圖)
廉政公署起訴17名人士,涉及在2016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賄選及種票。圖為廉政公署辦事處。(圖片來源:香港政府新聞處)
【看中國2019年9月6日訊】廉政公署昨日(6日)公布,在9月2日至4日,就兩宗案件起訴17名人士,涉及在2016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賄選及種票。被捕人士中包括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的總)的5名理事會成員。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首宗案件的14名被告,被控共12項罪名,包括1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1項串謀詐騙,以及10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
其中一項串謀控罪指,的總會務總監李為民、財務總監雷亞福,以及雷的妹妹雷偉芳和兒子雷敬賢。4人涉嫌於2016年4月14日至9月4日期間,一同串謀和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串謀,向共36名人士提供每人1,000元,作為他們投票予某候選人的誘因。36人中,10人為本案被告,其餘26人是他們的親屬、同學及相關人士。
另一項串謀控罪控罪指,李為民、的總副秘書長楊耀鴻、的總文員潘秀芳和的總財務總監王宣麗,4人涉嫌於2016年4月12日至7月16日期間,不誠實地為240人輸入虛假專業資格及學歷資料,向電機暨電子工程學會香港分會(IEEE)會員,並和向選舉事務處申請成為資訊科技界選民,令他們有權在資訊科技界選舉中投票。
第2宗案件的3名被告包括的總幹事李林昌、的總會員陳俊成及陳俊成的女兒陳曉彤,涉嫌於2016年4月27日至9月4日期間,一同串謀和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串謀,向陳俊成、陳曉彤及陳氏的兩名家庭成員和一名友人提供每人1,000元,作為5人投票予某候選人的誘因。3名被告同樣今日在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莫乃光冀廉署繼續調查
資訊科技立法會議員莫乃光回應廉署行動時表示歡迎,廉署公布的資料顯示,有的士業界團體有組織地提供金錢種票,影響資訊科技界選舉結果,情況十分嚴重。
他指自己在2016年9月向廉署投訴兩年多後,廉署終落案起訴涉案人士。他強調任何企圖用非法手段影響選舉結果的行動都必須繩之於法,維護香港公平公正的選舉。又期望廉署執法行動,能對明年立法會選舉發出清楚訊息和阻嚇作用。
他又指,2017年廉署展開名為「雪豹」的行動,就種票事件拘捕72人,至今只有17人獲起訴。
廉署這次公布,涉及輸入240人的虛假專業資格及學歷資料,申請IEEE會藉登記成為選民。莫乃光認為,這顯示今次被起訴的人或只佔整個種票集團的冰山一角,加上廉署提及有「身份不詳」的人士串謀舞弊,顯示背後指使種票的主腦仍未能查處。他期望廉署繼續調查,使幕後指使舞弊勾當的人受法律制裁。
2016年香港立法會選舉另一候選人為獲中聯辦支持的楊全盛。他當選當日獲多名建制派捧場,中聯辦青年工作部副部長楊成偉也現身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