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在移民法庭輸了政治庇護案子,從此黑在美國多年。有人以為在美居住十年,仍然有機會拿到所謂的「10年綠卡」,其實並不容易。圖文無關。(圖片來源: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9年9月4日訊】許多人在移民法庭輸了政治庇護案子,從此揹負遞解令、黑在美國多年。有人以為在美居住十年,若直系公民親屬有特殊需求,仍然有機會轉身份,拿到所謂的「10年綠卡」。其實這雖然可以暫緩遣返,不過要打掉遞解令並不容易,來看一位華女的案例便知。
據海外中文媒體報導,2016年2月22日林女士被移民法官暫停了她的庇護申請(pretermitting asylum),並給予她暫緩遞解(withholding of removal)出境,可是拒絕取消她的遞解令(denying cancellation of removal)。
在林女士上訴後,案子於2017年5月24日被移民上訴委員會(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BIA)維持原判;她繼續上訴到紐約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於8月30日仍被駁回。
對於巡迴上訴法庭判決書,林女士認為,其政庇敗訴是因為移民法官未能提供給她機會,替她的特殊情況作證。因為她當時是一位有經濟困難的單身母親。然而政府說,不需要考慮這個論點。因此林女士依此上訴BIA時,被駁回。
不過,她的這個特殊情況幫她贏得了「暫緩遞解」,但她的條件還未能獲批「取消遞解出境」(Cancellation of Removal),亦即是華人俗稱的「10年綠卡」。這是一種讓沒有合法身份的非法移民,能在移民法庭中取得豁免而不被遞解出境的方式。
巡迴法庭指出,若非法移民向移民法庭請求取消遞解,需要滿足四項基本條件:在美國連續居住10年以上;遞解會對持有美國公民身份或綠卡的家人造成特殊而且極不尋常的困難;可以證明自己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從未觸犯某些法律或是被定罪。
法庭表示,林女士與丈夫都未能作證說,他們的孩子或者林女士的繼子會因為她的遣返而遭受任何特殊的困難。雖林的丈夫作證時說,若太太被遣返,他很難去一邊工作還同時照顧好孩子們,法官卻得出了結論,認為這種困難並沒有特別的不尋常。
此外,一名心理學家作證表示,林的女兒沒有要求治療abandonment issues(害怕被拋棄)、焦慮和抑鬱症,林的女兒在四年內只參加五次治療。因此,與林女士自己的結論相反,所以該機構的結論是,林的女兒不需要藥物治療或者接受常規治療。
跟林女士的情況比起來,有一名華人女子更慘。近日正在申請政治庇護的她應移民局之約,前去遞交補充資料時後和家人失聯。大約2天後,家人終於接到她的電話時,卻被告知她已被移民執法人員押送到機場,將馬上被遞解出境。讓家人頓覺晴天霹靂,不知如何是好。(詳報導:晴天霹靂!華女到移民局補材料被遞解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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