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熱報河南貪官大實話遭緊急封殺(圖)


有關貪官大爆官場無官不貪的大實話,此前已經屢見不鮮,但官媒均不予報導。(圖片來源:GOH CHAI HIN/AFP/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8月31日訊】(看中國記者林中宇綜合報導)河南省一名官員近日因巨額行賄等問題被舉報,此案屬中共官場常見的腐敗窩案,涉及數十名官員。該官員在接受官媒採訪時說了實話:「確有這事,但大家都是這樣做的。」但官媒報導發出後並獲多家轉載後不久,就遭封殺。有關貪官大爆官場無官不貪的大實話,此前已經屢見不鮮,但官媒均不予報導。

中新社官方網站8月29日報導,近日,一封舉報信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該舉報信主要反映河南省鄭州市上街區峽窩鎮黨委書記張華君巨額行賄,為侄女安排工作等問題。

據舉報人稱,2011年張華君在擔任鄭州市上街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長期間,曾向鄭州市上街區原區長戴春枝行賄10萬元人民幣,為其哥哥的女兒張某安排工作,戴春枝受賄後將張某安排到鄭州市上街區民政局下屬的民間組織登記管理局工作。

2018年12月29日,戴春枝因貪污、受賄、巨額財產不明罪被河南省鄭州市中級法院判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戴春枝因貪污、受賄被判刑了,但張華君書記行賄10萬元卻幾乎沒有受到影響,由該局長位上調任上街區峽窩鎮黨委書記。

舉報人稱,張華君行賄10萬元還能繼續在主要領導崗位上,這對行賄人難道不是一種保護嗎?

對此,張華君在接受中新網採訪時回應稱:「確有這事,當時大家都是這樣做的,不僅涉及我自己侄女,上街區涉及幾十個領導幹部及子女安排工作的事,最後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黨內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其實我並沒給領導送10萬元,最多也就是幾萬塊錢。但最後這個領導出事後,都是被相關部門要求統一口徑說送了領導10萬元,為此我還受到了黨內警告處分。」

對於被哪些相關部門統一口徑,張華君多次拒絕了記者的追問。

這篇報導隨後被《人民日報》等官方媒體轉載,引髮網民熱議。但截至目前,中新社的原稿以及部分媒體轉載的相關報導都相繼被刪除。

網上曝光一則內部通知顯示,中新社要求各媒體(網站)刪除轉發該社採寫的上述新聞稿件。


網路曝光的刪稿通知。(網路圖片)

根據資料顯示,中新社是中共黨媒,正局級單位,由中共國務院僑辦主管,主要從事對外宣傳。

中新社要求各媒體刪稿的這則通知引髮網民熱議,有網民稱這是「地下的遊戲規則」:「記者真難做,寫假新聞挨批,寫真新聞也要挨批。」「這就好比某個集團像一團腐肉,已經臭了,但不能說出來一樣。」

貪官大實話頻爆指向官場無官不貪

其實比起河南上述這名小貪官,中共官場更多更大的貪官都爆出過「無官不貪」大實話,只是沒有官媒報導。

2016年7月22日在獄中病死的大貪官廣東茂名原市委書記羅蔭國,在2011年受審期間曾憤然說出大實話:「要說我是貪官,說明共產黨官場都是貪官!」「全中國,我這級別的,有一個不是貪官的嗎?共產黨不就是腐敗分子提拔腐敗分子嗎?」這只能說明,腐敗早已是中共官場主流,沒有一個是真正乾淨的。羅蔭國2008年曾在全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電視電話會上介紹反腐倡廉的「茂名經驗」。

2017年8月28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法院對深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蔣尊玉受賄一案進行宣判,蔣尊玉被控受賄折合3265萬元人民幣、4670萬港元,受賄罪成被判處無期徒刑。

據報,蔣尊玉聽到自己被判無期徒刑後當即暴跳如雷:「我抗議,我上訴」,「深圳官場前書記、市長有哪個乾淨」……。

2016年3月23日落馬的原廣東省委常委、珠海市委書記李嘉被通報結黨營私及拉幫結派,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巨額利益,進行權色交易、錢色交易,收取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罪,等等。2018年1月,李嘉被判刑13年。

據香港《動向》雜誌報導,李嘉在被提審時憤然拍胸說:「我對指控完全接受,但我敢指前兩屆省委常委、副書記有幾個乾淨?有幾個不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不搞拉幫結派?」

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資深研究員薄智躍教授曾在接受採訪時指出,中共的官員在沒有被打倒之前都是清官,但嚴格的來說,中共可能只有0.000001%的官員是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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