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致香港民眾
無論多麼宏偉的抗爭,都必然具備兩個目的性-達成協議、不然取締政府。
當和平抗爭取得勝利之時,將抗爭訴求與政府答覆擬入法律文書的抗爭程序,必須在和平抗爭勝利之時無間斷地迅速進行,不然民眾的抗爭意志會被政府警方的攻擊和抓捕逐漸消耗。
取締政府的抗爭程序中會出現一定的暴力性,是在民眾的抗爭情緒高昂時機才會爆發的。所以,拖延抗爭運動,是一個消耗民眾抗爭情緒的下策!
然而,在取締政府的暴力事件發生之前,大部分抗爭都會在與政府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宣告勝利。
香港今夏和平抗爭的勝利已經取得了國際社會的認可,應該立即進入談判程序,將民眾的訴求與政府的答覆擬入法律文書,並宣告抗爭勝利。
立即組織談判團隊進入談判程序,時機難得,勢在必行!
祝香港人民抗爭勝利!
耿靜
2019年7月8日
*付:談判程序建議書
https://www.google.com/amp/s/m.secretchina.com/news/gb/2019/07/08/amp8995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