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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宣示:立院將完成「中共代理人」修法(圖)

 2019-07-06 10:0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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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
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圖片來源:臉書截圖)

【看中国2019年7月5日讯】(看中國記者明思綜合報導)「國安五法」三讀全面通過,總統蔡英文5日下午透過臉書表示,立法院3日已三讀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正式完成國安五法修訂,在下一個會期,將繼續完成「中共代理人」修法。

中央社消息,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規範少將以上退將,及涉密政務副首長以上人員,終身不得參加中國政治活動。若違反,情節重大者,最重可剝奪全部的月退俸,或罰新台幣1000萬元。

7月5日,總統蔡英文在臉書貼文表示,臺灣是個自由的國家,任何人都能有不同的政治立場。她也相信,大部分軍人和退休將領,都永遠對國家效忠,一生為國家奉獻。

但如果有少數退將,跑去中國唱中共國歌、向中共五星旗敬禮,做出有損中華民國利益和尊嚴的事,甚至讓臺灣人民受到傷害,就應該受到最嚴厲的處分。

蔡英文進一步指出,未來立法院下一個會期,還會繼續努力,完成「中共代理人」的修法,嚴格規範人民、法人、團體或機構為中共進行危害國安的政治宣傳、發表聲明,參加中共所舉辦的會議。

她直言,香港「反送中」給臺灣一個重大的訊息,「如果我們自己不守護國家的主權、不保護國家的安全,我們葬送的將會是我們所珍視的自由與民主。」

另外,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已提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草案明定,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為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團體或涉及對臺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的機關、團體或其派遣人的代理人,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

草案規定,主管機關有事實合理懷疑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代理人者,應通知本人或其負責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職員到場詢問;必要時,並得命其提出簿冊、文件及相關資料。

若受詢問人未到場、無正當理由不為答覆、為虛偽陳述或拒絕提出簿冊、文件及相關資料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草案也明定,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團體或涉及對臺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團體或其代理人,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政治宣傳,或接受其指示或委託而為之;也不得舉辦或在共同舉辦的會議中,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決議、共同聲明或相應聲明。違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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