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造反有理」、「砸爛封資修」的文革年代,到處是砍殺爭鬥的血腥。(網絡圖片)
《三字經》開篇語:「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兒時雖倒背如流,卻不知其意。隨著年齡增長,閱歷加深,才慢慢懂得其深層涵意。人性善良白如絲綢,若長期生活在邪惡中,就會變味變質。古語有「長居芝蘭之室不聞其香,久住鮑魚之肆不覺其臭」。老百姓的話叫「跟好人學好人,跟著端公學跳神」。
我曾說,毛澤東思想勝過毒品海洛英,誰吸上它,不會偷的變成偷兒,不會搶的變成強盜,不敢傷生的變成為殺人犯。因為它的核心本質是個「鬥」字,終極目標是個「權」字。故他終生終世樂於與天鬥、與地鬥、與人鬥。為了取得鬥爭的勝利,不惜用最殘暴、最血腥、最奸詐的手段殺死對方;為了取得權的終極目標,根本不講善良、忠厚、情誼、孝道,縱犯上作亂,弒父殺兄也在所不惜,從不把人世間的傳統道德,美醜善惡放在眼裡,想怎麼幹就怎麼幹。試問:這麼一個「思想」教育熏陶出來的人,還有好的嗎?有的是六親不認的「模範黨員」,打砸搶燒的「革命英雄」,賣身求榮的「先進標兵」,弒父殺兄的「俊才良秀」,除此,還有什麼呢?
在「造反有理」、「橫掃一切牛鬼蛇神」、「砸爛封資修」的「革命年代」,殃殃中華大地何處不是砍殺爭鬥的血腥?打倒「四人幫」後,中共經過兩年七個月的調查,核實「文革」有關數字是:七百四十五萬人受迫害,四百二十萬人被關押審查,一百七十二萬八千人自殺,單高級知識份子被逼跳樓、上吊、投河、服毒——死亡達二十萬人。僅1970年,「一打三反」運動被「從重從快」判處死刑的「現行反革命」就有十三萬五千餘人,武鬥死亡二十三萬七千人,七百零三萬人傷殘,七萬一千二百個家庭徹底被毀、斬盡殺絕,非正常死亡者至少七百七十三萬人。據不完全統計,全國遭受到殘酷迫害的人有一個億(佔全國總人數的九分之一),冤枉死亡的人數超過兩千萬,損失了國民經濟八千億人民幣(見葉劍英在1978年12月13日中央工作會議閉幕式上的講話)。「文革」初期,僅北京就有三萬三千六百九十五戶被抄家,有八萬五千一百九十六人被趕出北京城,全國被遣返原籍種田的「城市階級敵人」達四十多萬。
縱是與世隔絕的監獄,也沒有清靜的日子。如果說有什麼不同,那就是更殘暴、更血腥、更恐怖。我所在的四川省第四監獄原來的管理還有點文明,在「文革」中也不敢文明了。文明是資產階級的代名詞,無產階級從來是不講文明的。如果誰講文明誰就同情「階級敵人」,獄吏們為了表現自已「革命立場」堅定,不惜用囚徒的痛苦換取飯碗安定。這些時候省四監獄各個中隊幾乎每天都在召開批判鬥爭大會,那被鬥者慘痛呼叫的哭聲聞之斷腸裂肺。凡「不服從管教」、「堅持反動立場」、「惡毒攻擊無產階級專政」均屬打擊的對象。這些軟性的罪沒有明確尺度,均是言行。其中最為可怕的就是「惡毒攻擊偉大領袖毛主席」,輕則加刑,重則殺頭。而這個稍不留心就會犯上,那時每日的報紙上都有「語錄」和老毛的頭像,污損撕碎皆為「惡毒攻擊」。
一天早晨蔬菜組一個叫劉朝華的老犯,起床後慌著上廁所便,順手從床下撕去一頁舊報紙擦屁股,哪知這頁舊報紙的另一面有老毛頭像。當即有人向獄吏做了報告,這還了得!敢用「偉大領袖」肖像揩屁股,當然是不折不扣的誣蔑攻擊。先是在全中隊犯人會上猛鬥,他不承認,說自已是無意的,不知報紙的那面有毛澤東像。大家不依不饒,非得要他承認是明知故犯。於是鬥爭升溫,先是打得他鼻青臉腫,後是「噴氣式」和「跪炭花渣」,再後是站板凳掛水桶,凡能折騰人的招數用之盡淨。
他哪敢承認,承認了非得殺頭。鬥了大半夜,咬定不知,最後關進反省室,不出一月加刑八年。本來就是一張廢報擦屁股的事,升格到「階級鬥爭」的「惡攻」。其實大家心裡明白,犯人每月只有一點五元人民幣的零花錢,無法買便紙,習慣性地用舊報擦屁股,想不到擦出8年刑期。自此,再無人用舊報擦屁股,寧願用土塊或指頭。
另外一個姓譚的「歷反」,此人是青年遠征軍,去過印度,當過國民黨兵團司令廖耀湘的警衛,在東北戰場被俘入伍。南征北戰好幾年,當上了排長。1949年中共建政後部隊上也「清理階級隊伍」,青年遠征軍屬於國軍鐵桿隊伍,列為「殺、關、管、鬥」的「反革命」對象。好在他沒有現行,遣送回老家種地當農民。他不安分,總想甩掉「農皮」,絞盡腦汁死貼鄉村幹部,寧願當狗也不願種地。混去混來混到倉庫守夜值勤,哪知半年後倉庫失火,找不出原因,拉他出來墊背,以「反革命縱火」判處無期徒刑。他不承認大叫冤枉,但沒一點作用。入監後嚴守監規,不敢亂說一句話。「文革」中全國崇毛,他異想天開也崇起毛來,把節約下的零花錢買了一尊毛的石膏像,放在床頭早晚膜拜,以示真心熱愛,藉以表明他在蒙冤坐牢。那知他一晚睡覺翻身,不注意把石膏頭像壓碎了。雖然主動向獄吏做了報告也寫了檢查,但仍以「惡攻罪」拉出來鬥爭。犯人們為了掙表現,打得他血肉模糊遍體鱗傷。出手最狠的一人叫劉長青,是個搶劫殺人犯,伺後我問他:劉長青,你這樣打人心裡好過麼?他望著我一笑說:黃記錄,你是有期,我是無期,我不抓住機會表現能出得去嗎?我道:難道表現就是打人?他想也不想地說:政府幹部不是老向我們講,要接受改造,要與反改造份子劃清界線。我就是按照政府幹部講的在做。我不退讓,駁斥道:為劃清界線就出手打人?再說幹部也沒有叫你打人呀!他理直氣壯地說:幹部雖然沒有明著叫,可支持我打呀!要不他們怎麼不制止?
他說得對!獄吏怎麼不出面制止?制止了就不能表現出對階級敵人的仇恨,就不能表現出「革命立場」的堅定。記得,每次開鬥爭會前,獄吏們一再動員講:這是改造和反改造的鬥爭,是靠不靠攏政府的表現。表現就是打人。犯人誰不想證明自已是接受改造的,誰又不想靠攏政府立功減刑哩?再有打人是種發泄,是種快感,把長期坐監的鬱悶、痛苦,通過大打出手而驅趕盡淨。劉長青說得形象:老子當龜兒子當了好些年,今天終於找到了出氣的地方,打個痛快。
從1966年中共中央「5・16」通知出臺,到1970年「一打三反」運動收尾,在短短不足的四年時間裡,先後以「惡攻罪」撲殺的無辜群眾多達百餘萬人。不足千人的省四監獄殺了鄒英傑、程有權、吳顯成、李汀等多名囚徒。全國枉殺而後來「平反」的案件有:
1、劉文輝、30歲,1966/11被捕,1967/3/23被殺害。
57年劃為右派。65年因組織反革命集團偷渡案被判反革命罪管制三年。1966年9月書寫《冒牌的階級鬥爭與實踐破產論》、《通觀五七年以來的各項運動》,另向全國十四所大學投寄《駁文革十六條》。1、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上是一場「全民大迫害運動」,是一次暴力革命,暴力革命必然走上恐怖專政,推行法西斯主義。紅衛兵和工農造反派只是毛澤東利用的對象和工具。2、毛澤東以解放世界三分之二的人民之謬論,以支持亞非拉輸出革命為理由,是完全不顧中國人民的死活。社會帝國主義新階段就是「窮兵黷武主義新階段」,是戰爭的策源地。3、毛搞的是獨裁專制推行是愚民政策。文革持續時間越長,給中華民族與人民帶來災難就越大。全體人民要起來抵制這場倒退歷史的政治運動。軍隊要參與抗暴,推翻毛的暴政。4、堅決反對毛的階級鬥爭路線。反對毛的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謬論,階級鬥爭是毛一貫惡性報復奴役人民的手段。所謂「文化大革命重點是整頓黨內走資派」是個幌子騙局,毛實質目的是要清除黨內異己,進一步打擊中國知識份子獨立思考的精神。結果:1982年1月6日上海高級法院復判宣告劉文輝無罪,為其平反。
2、林昭(女)、35歲,1960/10被捕,1968/4/29被殺害。
1957年被劃右派。批判共產風,建議學習南斯拉夫經驗。1959年參與張春元《星火》刋物被打反革命集團,1964年判刑20年。在獄中用竹籤、髮卡、牙刷柄等書寫血書,在牆壁、襯衫和床單上寫詩文二十餘萬字,重點批判「階級鬥爭」學說和集權統治,呼籲人權、民主、和平、正義。1980年12月30日平反。
3、陸洪恩、49歲,1966/6被捕,1968/4.28被殺害。
原上海交響樂團指揮,反對江青、反對樣板戲、反對文革。1979年9月平反。
4、王佩英(女)、54歲,1968/10被捕,1970/1/27被害。
中共黨員,自1964年至1968年10月,書寫反革命標語1900餘張,反動詩詞三十餘首,散發於天安門、西單商場、機關食堂。1964年夏強烈要求:毛澤東應退出中共中央領導層。同時提出退黨。文革中撰文:以毛澤東為首的中國共產黨已走向歷史反面,應退出歷史舞臺。殘酷毒打與迫害之下,堅持信仰,多次向民眾表明自己理念。判處極刑後,因反抗勒死於刑車。1980年5月8日平反。
5、吳曉飛、22歲,1968/5被捕,1970/2/17被殺害。
1967年11月~1968年4月,寫了兩篇各長達二十餘萬字的政論,認為江青是「無政府主義氾濫的根源」、「發動武鬥的禍首」,文革「是一件反常的政治事件」,把毛澤東思想「弄到荒謬絕倫的地步」。1980年6月平反。
6、遇羅克、27歲,1968/1/5被捕,1970/3/5被殺害。1966年2月,他寄給《文匯報》的《人民需不需要海瑞》,被壓縮並改題為《和機械唯物論進行鬥爭的時候到了》,文中點名批評姚文元的《評新編歷史劇〈海瑞罷官〉》。針對文革中風行一時的唯成份論,他在1966年9月寫《出身論》予以批判。1979年11月21日平反。
7、張坤豪、28歲,1970/2被捕,1970/3/19被殺害。
反對批判劉少奇等人。1969年7月6日勒令檢查交代,隨即隔離審查,批鬥毒打,群眾專政八個月。寫有九份材料,認為,「我們的國家被個人迷信充塞著」。1979年10月平反。
8、方運孚、1970/2被捕,1970/3被害。
撰聯諷刺文革派:「打擊一大片,堯舜禹湯皆右傾;保護一小撮,桀紂幽厲最革命。」認為林彪江青野心大,整掉大批人是為了他們自己上臺。支持劉少奇彭德懷。1980年平反。
9、毛應星(女),1969/1/23被捕,1970/4被害。
獄中筆記寫道:這樣的政策最有利於什麼人呢?就是有利於一些個人野心家、政客,倒霉就是老百姓。頂峰論是採取譁眾取寵、奴顏卑膝地宣傳捧場,欺騙人民。大搞「忠字化」分明是個人崇拜。1980年11月29日平反。
10、陳卓然、20歲,1970/2被捕,1970/4/28被害。
1970年,陳卓然和兩個知識青年用剪刀剪下報紙上的字,組成所謂「反動標語」60多條,貼到南京市主要街道上。這就是轟動南京「2・12反革命案」。1980年平反。
11、丁祖曉(女)、24歲,李啟順(女)1969/7被捕,1970/5被害。
1969年3、4月間,寫信和傳單,反對「三忠於四無限」宗教式狂熱。她認為:「忠應該忠於人民、忠於祖國、忠於真理,不應該忠於哪一個人。現在提倡的『忠』,是搞個人崇拜,是搞奴隸主義。」「不但是無益的形式,而且是有害的歪曲。這恰如封建社會裡的上朝,把毛當封建帝王,天天朝拜。」同學李啟順刻印二十多份《告革命人民書》,為丁祖曉叫好,稱,猛烈抨擊林彪、江青大搞現代迷信。1980年平反。
12、忻元忻、1967/1被捕,1970/5/30被害。
1967年1月,致信毛澤東:文革是中共歷史上空前未有的慘禍,「祖國的上空籠罩著個人崇拜的陰雲」,懇求毛「趕快醒悟」,「趕快採取最有效的自我批評的緊急行動」,「解決當前萬分嚴重的局勢」。隨即以「惡攻罪」被捕。1979年12月平反。
13、吳述森、魯志立、吳述樟、1970/3、1970/8、1969年1月遇害。
批判「竭力推行愚民政策,實行奴化教育,提倡奴隸主義的盲目服從精神,宣揚個人迷信和領袖至上的神話,從意識形態上已墜入了完完全全的唯心主義。」批林彪企圖利用文革篡權。1978年8月平反。
14、官明華、(女)37歲,1967/1被捕,1971/3被害。
認為林彪是「埋藏在毛身邊的一顆定時炸彈」,是「野心家、陰謀家」和「披著羊皮的狼」。被定為現行反革命。1978年秋平反。
15、王篤良、1968/6被捕,1971/7被害。
支持劉少奇和鄧小平,並指:有人「光抓權力,不抓生產,結果使國家政權和人民生活失調」。其被誣為「頑固不化的現行反革命」。1980年6月平反。
16、史雲峰、1974/12被捕,1976年12月被害。
以標語和傳單方式提出:「全面審查文革中的錯誤」等。1974年2月24日被捕。1976年12月17日判死刑,19日槍決。臨刑前,打上麻藥,嘴塞紗布被醫用縫合線緊緊勒住。結果:1980年3月,平反。
17、張志新(女)、1969/9/24被捕,1975/4被害。
對頂峰論很反感,又認為派性氾濫、武鬥成災是江青在搞名堂,江青不是「文藝旗手」,而是破壞祖國文化藝術的罪魁禍首;指明毛澤東是文革災難的「總頭子」。1979年3月平反。
18、王申酉、1968年1月被捕,1977/4被害。
校革委會舉辦「王申酉反革命罪行展覽」,全是讀書筆記本和讀毛選眉批。1968年因捲入「炮打張春橋」及對文革不滿,被隔離審查、抄家,又送江蘇大豐縣五七幹校。與兩位「反動學生」組織了「讀書小組」,因得不到所需書籍,悄悄拿走幾百冊圖書館社科書籍,準備看完後悄悄送回。不料事發,被隔離審查月餘,又一次被取消畢業分配資格,在校監管勞動,每月生活費30元。1977年4月上海市公安局以「現行反革命」槍斃。1981年7月平反。
19、李九蓮(女)、1969/4/3被捕,1977/12/24被害。
懷疑文革,為劉少奇鳴冤逮捕,書寫了大字報《反林彪無罪》等。胡耀邦支持下平反。
20、鐘海源(女)、1974/4被捕,1978因聲援李九蓮逮捕,刻印了傳單《最最緊急呼籲》《強烈抗議》。但儈子手不願改錯,後來在胡耀邦支持下才獲得「平反」。
面對如此殘罪的血腥罪行,1978年鄧小平也不得不說:「文化大革命這種事,在西方國家是不可能發生的。我想,中國為什麼會成為冤假錯案的原產地和高產區?每個中國人值得深思。」中共深思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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