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集團拆「國酒」商標 人事大換血(圖)


「國酒茅台」從6月30日起改名「貴州茅台」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CC BY SA)

【看中國2019年7月2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從6月30日開始,中國名酒「國酒茅台」正式改叫「貴州茅台」,就在茅台更名之際,茅台集團又悄然發生重大人事調整。

據《星島日報》報導,茅台集團日前宣布6月30日前停用「國酒茅台」商標,更名為「貴州茅台」,位於貴州省仁懷市茅台鎮的茅台酒廠,工人6月29日拆除大門上的「國酒」字樣,廠內有關「國酒」宣傳標語亦拆除完畢,網上店舖、官網等已全部更名。

6月12日,茅台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李保芳表示,「國酒茅台」商標將於6月30日前停用。

陸媒報導指,就在貴州茅台更名之際,茅台集團副總經理張德芹調離茅台集團,出任貴州現代物流產業集團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值得關注的是,46歲的張德芹原被市場視為茅台集團總經理的人選,如今突然調離,引起業內一片嘩然。不過,在茅台集團官網上,張徳芹的頭銜還未被撤下。

與此同時,茅台集團持續密集調整,原貴州七冶建設集團副總經理劉大能出任茅台集團副總經理一職,原貴州省高院民二庭庭長段建樺出任總法律顧問一職。

至此,在目前茅台集團9名(不包括張徳芹)高層中,包括身兼茅台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和貴州茅台董事長及代理總經理五職於一身的李保芳在內,「空降派」已佔6席。

近年來茅台集團頻繁「換血」與內部整頓有關係,多名高管被爆出「以酒謀私」。

茅台酒集團前董事長袁仁國2018年5月被停職,近日被以受賄罪名起訴。袁仁國被指搞政治攀附,大搞權權、權錢、權色、錢色交易;轉移贓款贓物,與他人串供,對抗審查。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等。

繼袁仁國之後,茅台還有一位前高管落馬。2018年11月,茅台集團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茅台電商」)董事長聶永被免職,今年5月24日,聶永被貴州省銅仁市萬山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耐人尋味的是,袁仁國主政茅台時,曾在2017年力推「茅台電商」,稱欲用3─5年時間建設大數據茅台,當時負責具體操盤的正是聶永。而就在袁仁國被「雙開」兩天天後,聶永落馬。

據大陸《財經》援引當地消息人士的話說,袁仁國涉及的「問題多了去了」。

報導稱,袁仁國此次被查處與貴州前副省長王曉光和貴州前省委副書記王三運的落馬不無關係。「袁仁國走的就是官場路線,給官員上供,也養官員,‘養’就是幫官員行賄使其高升。」

袁仁國和聶永,只是茅台內部貪腐的冰山一角。早前,茅台集團曾有三名與袁仁國搭班管理層的原高層因受賄罪被處罰。

2016年3月,已退休的貴州茅台前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譚定華(副廳級)被查;2014年11月,時任茅台集團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的房國興落馬;2007年4月,時任貴州茅台總經理的喬洪被帶走,隨後被「雙規」。

其中譚定華被指利用職務便利,2006年至2015年先後為十多家公司成為茅台集團的茅台酒經銷商、供應商等提供幫助,收受財物3,460多萬元以及200克金條一根。

房國興和喬洪都被指受賄上千萬元,其中喬洪還有折合人民幣820萬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房國興2016年12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喬洪於2010年1月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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