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老虎」行賄 為情婦謀利 內蒙古一廳官獲刑17年(圖)


內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局前黨組成員、副局長杜雋世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7年。(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9年6月19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日前內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局前黨組成員、副局長杜雋世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7年,其貪污、受賄金額逾4000萬元。此前,杜雋世被官方被通報,私生活混亂、為情婦謀利、對抗審查,「人前假裝清廉,人後貪婪放縱」。

據中共官媒6月18日報導,近日呼倫貝爾市中級法院對杜雋世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案做出上述判決,並對其處罰金250萬元。

法院指,杜雋世利用擔任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後旗旗委書記、巴彥淖爾市委常委、組織部長、臨河區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侵吞、騙取公共財物1892萬餘元;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及財產性利益2115萬餘元;以個人名義將1000萬元公款出借給其它單位用於營利性活動。

2018年4月,杜雋世在內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任上落馬。

同年7月,杜雋世被開除黨籍、公職,官方的「雙開」通報指,杜「人前假裝清廉,人後貪婪放縱」,為親屬和情婦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指使他人為其情婦辦理假戶籍資料與身份證;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以及借女兒婚禮趁機斂財等。

同年4月在中紀委網站的「杜雋世簡歷」中,還特別加了一項:「2014年12月,杜雋世因向原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王素毅送禮金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現年59歲的杜雋世2004年至2011年曾在巴彥淖爾擔任市委常委7年多,期間先後兼任市委組織部長、臨河區委書記。而2003年至2010年,王素毅先後任巴彥淖爾市長、市委書記,是杜雋世的老上級。

2013年6月,王素毅被查。據稱王素毅的落馬與其在巴彥淖爾市進行土地開發所引發的亂象有關。

據陸媒報導,王素毅曾「被情婦聯名舉報貪污受賄近億元,包養女大學生女記者數名,房產數十套,安排近30名親戚吃空餉」。2014年7月,王素毅以受賄罪被判無期徒刑。

此外,烏海市市委書記侯鳳岐於2015年11月被查,曾任巴彥淖爾市市委常委、臨河區委書記、常務副市長。他被指與杜雋世、王素毅在巴彥淖爾市共事多年。2017年10月,侯鳳岐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17年。

中共十八大以來,內蒙古官場被持續清洗,至今已有王素毅、內蒙古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雲等7名省部級官員,以及烏蘭察布前市長陶淑菊等50多名廳官落馬。而王素毅、陶淑菊等被指與江派前常委劉雲山有關聯。

據報導,內蒙古是江派前常委劉雲山的發跡地。他在內蒙任職20多年,劉雲山在內蒙古有龐大的關係網,其子劉樂飛在內蒙古利用其父關係大肆斂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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