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攻擊胡溫的網信辦高官涉隱瞞海外資產 (圖)
北京網信辦原副主席陳華(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9年6月13日訊】(看中國記者林中宇綜合報導)去年4月被查、今年4月被以貪污罪和受賄罪判刑9年的北京市網信辦原副主任陳華,部分案情被曝光,據指涉及隱瞞位於英國倫敦巴耐特區的一處房產。
12日出版的《中國紀檢監察報》首次披露陳華隱瞞在倫敦持有房產的情況。
據指,2012年,陳華在擔任市網宣辦網管處處長期間,以其妻子張某的名義出資購買了一處位於英國倫敦巴耐特區的房產,價值人民幣475萬元。該房產由張某的弟弟幫助購買並辦理相關手續。2017年,陳華夫婦將房產過戶至張某的弟弟名下代持。為購買該房產,陳華兩次向張某的弟弟賬戶匯入共計135萬元,張某多次向其弟弟的賬戶匯入共計333萬元。
在當局要求填報官員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時,陳華一直瞞報該房產。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47歲的陳華為浙江上虞人,自1994年7月加入政府部門工作後,陳華在北京市委宣傳部擔任幹部一職近12年。至2006年初獲任命為北京市網際網路宣傳管理辦公室網路新聞管理處副處長,三年後升任處長。2016年4月起,擔任北京網信辦副主任。去年4月被查。
陳華是中共國家監察法通過後,北京市監委採取留置措施的第一人。他也是繼中宣部原副部長魯煒落馬後,中共網信辦落馬的第二個高官。
官方簡歷顯示,陳華和魯煒在工作上存在交集。魯煒任職中共北京市常委、宣傳部部長、北京市副市長期間,陳華擔任北京網管辦網路新聞管理處長;2013年魯煒調任國家網信辦主任後,陳華也於同年調任北京市網信辦處長。
《中國紀檢監察報》報導稱,陳華有一份長長的貪污和受賄清單。
據指,2004年,北京網際網路協會的前身——北京網路媒體協會成立。作為全程參與者,曾任市網宣辦網管處副處長、處長的陳華當時以採購辦公用品為名貪污公款,騙取支票用於個人開銷,還以餐費、培訓費、服務費等多種名頭在協會報銷個人消費支出,個人出版圖書的加印費都在協會報銷。當有公司為協會舉辦的活動提供常年贊助時,陳華還以需要向贊助公司返還宣傳推廣費為名,每年從贊助費中分出20多萬元據為己有。
北京市紀委監委第十三審查調查室主任佟剛介紹,陳華貪污贊助費的行為,從2009年一直持續到了2018年。
據報導,多年來,陳華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或索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5萬餘元。
此前,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官網4月10日有信息顯示,陳華案件牽扯到了天獅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李金元。
判決書認定,2004年至2010年間,陳華利用職務便利,為天獅集團有限公司等在網際網路信息管控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同時,陳華還為天獅集團法定代表人李某在網際網路信息管控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在2006年至2013年間,陳華收受李某給予的人民幣共計87.91萬元。這裡的李某就是指李金元。
有著「中國保健品龍頭老大」之稱的天獅,一直深陷「傳銷」陰影。中國裁判文書網的公開資料顯示,2009年以來,全國以「天津天獅」名義進行的傳銷活動引發各類刑事案件2781例,除了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定罪的案件,其它案件主要表現為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搶劫、過失致人死亡、故意殺人等,共致155人死亡。
另外,一名自稱新華社老記者張濤曾於2009年發文揭露陳華的主要犯罪事實有四點:
一,利用工作之便,受賄,目前財產中有大量不明來歷,除了他自己的三個銀行帳號和老婆的帳號,他的親戚中還有一個帳號。
二,此人在工作中不顧法律和規定,實行私人報復,聯合與人利用網路和網路管理賺錢;
三,身為國家公務員,常常攻擊胡錦濤和溫家寶,說他們是右派,遲早要下臺,而他就是宣傳部和國新辦的未來領導,到時,他要把現任領導都關到秦城監獄。
四,陳華道德敗壞玩弄女性,利用工作之便,約會各大網站女子,以共產黨的名義玩弄她們。
但張濤上述所說的陳華犯罪細節尚未得到官方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