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小官被控7宗罪 斂財近2億持槍4支(圖)
馬超群受審。
【看中國2019年5月30日訊】被稱「小官巨貪」的河北省秦皇島市城市管理局原副調研員、秦皇島北戴河供水總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馬超群日前受審,被控涉嫌受賄、貪污、挪用公款、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7項犯罪。涉案金額近2億人民幣。
5月29日秦皇島中院消息,27日—29日在該院開庭審理秦皇島市城市管理局原副調研員、秦皇島北戴河供水總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馬超群案。
消息指,經過3天庭審,該案未當庭宣判。起訴書顯示:馬超群涉嫌受賄、貪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挪用公款、非法持有槍支、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等7項罪名、61起犯罪事實。其涉案金額近2億人民幣。
據指控,馬超群於1998年至2014年2月,利用其擔任秦皇島市自來水總公司總經理助理、秦皇島北戴河供水總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等多個職務上的便利,為多人在工程承包、材料供應、職工招錄等方面提供幫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8273.0644萬元。其中包括人民幣現金、美元、黃金、房產等,單房產一項就折合人民幣一千多萬元;
馬超群通過虛開發票、虛列支出、收入不入賬等手段佔有公共財物,共計人民幣2407.0154萬元;個人挪用本單位公款人民幣500萬元謀取個人利益;同時,馬超群對折合人民幣7196.0097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此外,馬超群自1997年以來,先後非法持有槍支4支;於2012年3月將劉某打致輕傷(二級);於2012年11月故意毀壞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4.423萬元。
法院以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追究馬超群刑事責任。
這是自2014年馬超群被批捕後第一次開庭。
馬超群2014年2月就被抓捕。陸媒曾報導,當月12日傍晚,數十輛警車駛入北戴河聯峰北路。當時由公安局、檢察院和市紀委聯合辦案,並動用了持槍武警及特警,人數高達約200人。辦案人員包圍了北戴河供水總公司的院子後,強行進入並在辦公樓上找到了馬超群。
馬超群被捕時囂張異常,兩度與抓捕人員發生肢體衝突並撕毀法律文書。而從馬超群家中搜出1.2億元現金、黃金37公斤、房產手續68套,其中超過7套房產在北京。
到2014年11月,官方公布馬超群被查。
中共黨媒曾刊發評論稱,馬超群發跡橫行的時間已有十幾年。在這十幾年裡,馬超群所為不但是吃、拿、卡、要,而且公然索賄、變相強搶。據說馬超群曾經打職工,打同事,打合資單位的官員,甚至連市裡主管領導也敢打,並且打得主管領導屈尊到其「地界」將馬超群表揚了一番。
據稱,馬超群之所以如此「大膽張狂」,是因為他自稱有一個手眼通天的「乾爹」,並且把他與這個「乾爹」的合影照片掛在了顯要的位置上。
網上曾有爆料稱與馬超群合影的「乾爹」,就是中共前政治局常委曾慶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