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巨蛋(圖片來源:CEphoto Uwe Aranas/Wikipedia/CC BY-SA)
【看中國2019年4月30日訊】北市府對大巨蛋祭出停工處分;遠雄巨蛋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處分,經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天認定北市府處分停工,並無違誤,改判遠雄巨蛋敗訴定讞。
台北市政府於民國104年5月20日,勒令大巨蛋停工,遠雄巨蛋公司除了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撤銷停工處分,也於105年6月6日,以豪雨、颱風影響工地安全為由,在市府下「最後通牒」要求改善前遞狀,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停工處分。
在「停止執行停工處分」部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7月裁定,大巨蛋停工導致水浮力、鏽蝕與坍塌等問題,將威脅周遭與民眾安全,為維護安全跟防範危險,在應施作的範圍內,停工處分可停止執行。北市府不服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於105年8月底駁回確定。
至於全面撤銷停工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6年9月判決,涉及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部分,與比例原則有違,這部分遠雄巨蛋請求撤銷有理由,應予准許,但逾此部分應予駁回。
遠雄巨蛋與北市府均不服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天認定,台北市政府做的停工處分,並無違誤,至於原判決撤銷「關於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之施作部分」,因這部分不在停工處分的規制效力範圍內,已構成訴外裁判的違法,因此廢棄原判決,並改判遠雄巨蛋敗訴定讞。
北市府建管處長張明森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後續等收到判決書後再因應。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