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9年4月18日讯】立法院初審通過將考試委員從19人減至3人,考試院長伍錦霖4月18日在考試院會發表談話表示,如果最後立院強行通過有違憲疑慮的法律,且破壞文官體制,損及人民權益,他將會負完全責任。
據《CNA》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4月11日初審通過「考試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將考試委員由19人減至3人,任期也由6年改成4年。
考試院發布了新聞稿表示,伍錦霖在考試院會上發表「憂考試院弱化造成國家憲政危機─伍錦霖誓言捍衛文官體制及人民權益」談話,他認為,此修正草案對於憲政體制以及運作可能產生的重大影響,導致憲法賦予考試院的職掌難以有效推動。
伍錦霖還說,立法院對考試院組織法的修正內容固有看法,但是否符合憲法五權體制的設計,以及影響有效合宜的運作,所涉者已經非單純修法問題,考試院應該審慎研議提出符合憲法規範的意見。
伍錦霖又說,憲法第88條規定考試院的委員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其行使職權的範圍以考試院憲定職掌事項為範疇。超然獨立跟合議制的考試院,是憲政的設計與傳統,而考試委員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是立場與態度,合議制則是以多數決方式做決策,兩者並無矛盾,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伍錦霖指出,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本於職權行使之立法權,考試院當然給予高度尊重。但是憲法第87條明定考試院就職掌事項,得向立院提出法律案的提案,自行憲至今已超過70年,皆由所屬部會研提草案函陳考試院並經由院會決議後,函請立法院審議。
伍錦霖指出,該運作模式不僅屬憲政設計,而且是因為考試院憲定職掌的國家文官重要典章制度,必須經由合議制運作,廣納多元意見。
最後伍錦霖呼籲,各憲定機關應本五權分治、平等相維與互相尊重的原則及精神,行使憲定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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