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頭受氣!晚清首富曾計畫移民美國(圖)


對社會制度失望,晚清首富曾計畫移民美國。(圖片來源:Pixabay)

1842年12月23日,一個居住在廣州的晚清首富寫信給他在美國馬薩諸塞州的朋友庫欣說,如果不是年紀太大,經不起漂洋過海的折騰,他實在十分想移居美國。同一天,他在寫給另一位美國朋友羅伯特・福布斯的信中也表示:「如果我現在是青年,我將認真地考慮乘船往美國,在你附近的某處定居。」

這個寫信的人非同一般,他是當時的中國首富,甚至被美國《華爾街日報》視為世界首富。他是19世紀國際知名度最高的中國人之一,伍秉鑒。其資產,1834年估計為2600萬銀元。這個數字,將近當年中國政府財政收入的一半。按照國際銀價換算,這個數目相當於今天的50億元人民幣。而且,伍家在珠江邊的豪宅,據說可與紅樓夢中的大觀園媲美。

子承父業經營行商 風險巨大舉步維艱 

伍家先祖於康熙初年定居廣東,開始經商。到伍秉鑒的父親伍國瑩時,伍家開始參與對外貿易。1783年,伍國瑩邁出了重要的一步,成立怡和行,並為自己起了一個商名叫「浩官」。該商名一直為其子孫所沿用,成為19世紀前期國際商界一個響亮的名字。

1801年,32歲的伍秉鑒接手了怡和行的業務,事業也開始快速崛起。伍秉鑒本人則成為廣州行商的領頭人——總商。

所謂的行商,是清政府用來壟斷對外貿易的制度。行商的業務主要是承銷外商進口貨物,代購外商所需貨物,劃定進出口貨物的價格,保證交納外商進出口船鈔和貨物稅,代理政府管束外國商人的行動,傳達政府對外商的政令,辦理政府與外商的一切交涉事宜。

廣東地方政府於1686年招募了13家較有實力的行商,指定他們與洋船上的外商做生意並代海關徵繳關稅,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廣東十三行」。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清朝實行閉關鎖國政策,僅保留廣州一地作為對外通商港口。這一重大歷史事件,直接促使十三行成為當時中國唯一合法的「外貿特區」,而怡和行,自然是其中翹楚。

對外貿易容易發財,但經營的風險也不小。研究顯示,十三行商人不斷變換,洋行平均壽命不到10年。從1760~1843年的84年中,先後共有47家洋行開張營業,而在1771~1839年間停業、倒閉的則有37家。許多行商,因為積欠官方稅銀或外國商人債務而倒閉,破產、抄家、下獄、充軍司空見慣。

十三行商人的破產,一個最重要的原因是商業利潤被官方抽空。在官方看來,行商是一塊肥肉,可以隨便找個理由甚至製造理由罰款。一旦發現外商違反規定,負有擔保責任的行商就要遭受50倍甚至100倍貨稅的罰款。比如1800年,怡和行承保的一艘英國東印度公司商船「休・英格利斯」號,船上會計員私人的物品(兩對錶)因放入鐵箱保管,未及取出而被攜帶上岸,海關官吏認為其偷稅漏稅。怡和行提出繳付180銀元了事,結果被海關罰稅50倍。

官方還動輒要求行商捐獻財產,如遇到戰爭、水旱災害或皇帝生日,行商要主動捐款,時稱「捐輸」或「報效」。根據1773~1835年間官方檔案材料記載,行商向朝廷捐款就達508.5萬兩銀子,實際捐數當遠不止此數。僅1833年一年,怡和行捐款據說就達50萬兩。

待宰肥羊處處受制 生命財產毫無保障

行商們還經常受到官吏個人的勒索,稍不遂意,大禍立至。伍氏曾被比喻成「肥羊」,行商中的另一成功者潘氏則說:「寧為一隻狗,不為行商首。」行商資格的獲得,有時候也不是完全自願的,一旦入了行就不能退出。伍秉鑒要求退休而不得,花了90萬銀元(一說銀兩)的代價,才將位置改由他兒子頂替,但官方仍要他負擔作為行商一切的責任。他只好進一步表示,願意捐獻2600萬銀元中的80%給官方,以求安享餘下20%財富,仍不能如願。

除了大清官方,外國人也不是善碴。行商就成了風箱中的老鼠,兩頭受氣。在鴉片戰爭爆發前,伍秉鑒曾經想充當調停人,避免戰禍的發生。

鴉片戰爭結束之日,也是伍氏破財之時。1841年5月,清軍戰敗,被迫向英軍交納600萬銀元的贖城(廣州)費,伍氏交了110萬元。《南京條約》簽訂,要求賠款2100萬銀元,其中300萬是商欠,伍氏交了100萬元。

對於商人伍秉鑒來說,既然無法改變現實,逃避就成了唯一的選擇。耄耋之年的伍秉鑒已經看透了世局,所以想到了移居美國。對於伍秉鑒信中流露的心態,臺灣學者陳國棟的評論是恰當的:「看來鼎鼎大名的伍浩官(浩官是伍氏怡和行的商名)不但對洋行的工作失望了,對整個中國的社會制度也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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