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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相信嗎?北京絕不會弄虛作假……(圖)

原題目:不信與我何干 毀法治公然放水

 2019-04-05 08:0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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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香港風光(Pixabay)

【看中國2019年4月5日訊】當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無言以對,只表示深信北京在修改《逃犯條例》之後,絕不會弄虛作假,借用其他罪行來引渡政治犯返大陸受審,這不外是說,他拿不出理由,只能拿個人的信念去擋住社會各界人士對中國法制缺陷和審判不公的徹底質疑。

不過,他的信念也許不假,但其信念有何客觀依據,足以令他人置信,則不得而知了。他看來只知歌頌北京偉大正確,一切依法辦事,竟又忽略或貶低共產黨對司法機構至高無上的領導角色。他似乎對黨委屬下的政法委員會一無所知,彷彿對政法委直接指導公(安)檢(察)法(院)工作毫不知情,更視法庭黨組如無物,顯得不知道黨委握有司法審訊的最後決定權,也居然不明白中國大陸沒有司法獨立,公平審判也欠缺制度的保障。

奇怪的是,李家超不但不懂共產黨領導的國情,也好像沒留意時事,因此從來沒發現如此國情下種種的冤假錯案。遠的不說,2015年7月9日開始,北京大規模搜捕維權律師及維權人士,罪名當然不能是「為市民以法律維權」,而是用這樣那樣的刑事罪行,如尋釁滋事、煽動顛覆國家甚至顛覆國家等等,把他們繩之於法。同樣,李家超雖然一生務警,但對於公安對這些維權律師和人士的違法調查方法,如非法長期拘禁,刑訊迫供、酷刑對待等等,卻無知無感,好像什麼也沒有發生。

李家超盲目相信中國有公平審訊,無生安白造,不外反映他的政治忠心、思覺狀況或心智水平,卻怎樣也遮掩不了大陸當局依法作惡的醜事連篇。單憑局長說一聲「我相信」,但沒有事實根據,大家又怎能胡亂相信起來。更何況你不過是由北京欽點的特首所欽點出任的問責官員,你除了代表自己,或者也可為主子代言兩句,但要說代表市民,又要大眾信任你,真不知從何說起呢?

李家超沒有自知之明,也可以看看民意調查。首先,過半人對你不置可否,剩下的另一半,支持減去反對你的比率只有不到百分之十,比一年半前跌了一半有多。你繼續硬銷修改《引渡條例》,相信支持淨值快要化為烏有。當支持淨值逐漸歸零,李家超多說兩次「我相信」,除了北京聽到,或者是夜行人吹哨子之外,又有何用呢?

都二十一世紀了,局長個人信還是不信於我何干,大家只關心新政策會否損害他們,又如何能夠保障市民的利益。回到《引渡條例》的修訂建議,局長大聲疾呼中國司法公正不阿,說說無妨,但更重要的是,拿出具體措施,保障市民免受不公平的審訊。

如香港大律師公會建議,法庭應得到法律授權,若認定疑犯被引渡到某地方受審,但該地方欠缺跟香港相近的人權保障,因此恐怕無法得到公平審訊,便可拒絕引渡申請。特區政府要釋除市民疑慮,大可依此建議行事,同時亦可加入追究條款,若引渡到大陸後得不到公平審訊,又或者基本人權遭到踐踏,如無法接觸自己選擇的代表律師,特區政府須立即交涉,追究到底,並且即時中止移交疑犯給大陸的安排。同時,當事人若因在大陸受到不公平審訊招致的損失,亦可依法向特區政府和有關官員追討賠償。

極其遺憾,眼下的條例修改,引渡前既無法庭保護,確定申請引渡的地方有公平審訊,引渡後遭到審訊不公對待亦投訴無門,不能向政府追討賠償,試問大家又憑什麼信任李家超呢?更何況,改例後不進反退,不僅上述的應有保障欠奉,反而有蓄意放水之嫌,把現有的兩項保障統統踢走,以降低引渡門檻,一是立法會不再有權審議政府的引渡決定,二是香港法官或不再負責確認引渡文件犯罪證據的真確性,到時行政機關一錘定音,便通行無阻了。

處處暗藏殺著,難怪表面百般馴服的商界人物明瞭真相後,也不甘後人,或明或暗反對到底。林鄭政府如要強行通過的話,其他暫且不說,立即就跟商界結下樑子,撕裂建制陣營,也種下日後管治的禍因。不知李家超今趟是信還是不信呢?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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