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在美國奴役同胞!前中國外交官鐘丹面臨判決(組圖)


鐘丹,前中國外交官、強迫勞工案被告(圖片來源:美國之音/紐約聯邦東區檢察官辦公室提供)

【看中國2019年3月23日訊】一名前中國外交官涉嫌強迫勞工等罪名的案件,昨天在紐約東區聯邦法院結束控辯雙方的結辯陳述(Closing Statement),進入陪審團衡量被告有罪與否的最後階段。

剃著平頭、身著深色西裝、身材矮胖的被告鐘丹昨天出庭,面對陪審團席位上17位紐約的男女居民——他們用了一整天時間聽取代表政府的控方和代表被告的律師,對其強迫勞工等多項罪名起訴的總結性辯論。

助理檢察官亞歷山大·所羅門(Alexander Solomon)在結辯陳述中說,中國政府是這項強迫勞工陰謀得以實施的最終保證。這些為外交設施工作而被允許到美國停留數年的中國勞工,卻在惡劣條件下為私人項目辛苦勞作。

鐘丹以外交專用簽證把中國工人帶進美國,利用這些廉價勞工在位於紐約市第5大道、長島、皇后區帕森達到、新鮮草原等多處私人住宅,做與簽證規定不符的建築裝修和其它勞務,還利用合約警告工人如果逃離,他們將承擔「政治安全責任」。

助理檢察官伊恩·理查森(Ian Richardson)說:「這些合約以中國政府作為威脅手段對付工人。這是一種威脅——你必須遵守,否則你將被(中國)國家安全部門關注。」

現年49歲的鐘丹曾於2001至2009年在中國駐紐約總領館和中國駐美大使館任外交官。他是中國遼寧日林集團董事長、億萬富翁王文良的外甥,任日林美國公司負責人,現為美國永久居民。

鐘丹被控5項罪名:串謀強迫勞工、強迫勞工、文件奴役(Document Servitude)、串謀走私外國人、串謀簽證欺詐。

鐘丹被控在2010年至2016年間利用中國勞工從事簽證範圍之外修建工作,其中包括長島Old Brookville價值千萬美元的豪宅。這所豪宅及其主人與賄賂前聯大主席約翰·阿什被判監禁4年的澳門地產大亨、中國政協委員吳立勝有關。


王蘭東,前中國外交官、在逃強迫勞工案被告(圖片來源:美國之音/紐約聯邦東區檢察官辦公室提供)

美國東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於2016年11月逮捕並在東區聯邦法院起訴了鐘丹,同案另一名被告也是前中國外交官、日林美國公司的項目經理王蘭東(之前翻譯為王嵐東),在逃。

中國日林集團承包了中國駐紐約、芝加哥等地包括總領館和駐聯合國代表團等外交機構的維修管理項目。項目通過鐘丹的日林美國公司實施。據出庭證人的證詞,鐘丹的公司在紐約總領館和代表團內均設有辦公室。

王文良曾擔任全國人大代表多年,但2016年9月被中國人大常委會以賄選為由宣布當選無效。有報導說,王文良曾向紐約大學和克林頓基金會捐贈巨款,還向維吉尼亞州州長麥考利夫的競選捐款,為此,美國司法部正對其進行調查。

鐘丹案於3月5日起在布魯克林東區聯邦法院開庭審理。長達2週的控辯雙方的質證顯示,這些中國勞工必須簽署被檢方稱為「債務質押」(Debt Bondage)的合約,必須支付高達15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並以在中國的房地產做抵押。根據合約,他們在美國獲得的薪水要等到他們回到中國後才被支付,如果他們逃離或試圖逃離,他們家裡的財產將被沒收,他們的家人將受到懲罰。

檢方曾告訴陪審團,一次一名工人逃離後被抓回,王文良說「如果他再跑就打斷他的腿。」檢方出示的證據顯示,名為瀋立華(音)的工人逃離後,日林公司根據合同將該工人告上法庭,丹東市元寶區法院的判決顯示,該工人敗訴,他被強迫回美國,否則資產被收繳。

所羅門說,工人在紐約的工作條件惡劣。他出示的工時記錄證據文件顯示,工人一年365天每天工作。證據還顯示,工人在工作時因勞累睡著,以及因工受傷等。

中國工人擁擠地居住在新澤西州澤西市的一個一家庭住宅內。2011年澤西市執法當局接獲居民舉報,指住宅內居住很多人,房屋門從外面反鎖。消防局連同警察局聯合執法,突襲了這個住宅,發現其中居住28名工人,他們拿不出自己的身份證明文件,因為護照等證件都被保存在總領館。證人的證詞說,一輛麵包車每天送回14名工人,再接走14名工人。

但是鐘丹的辯護律師羅伯特·克萊裡(Robert Cleary)辯稱,所有工人都是自願簽署勞工合約、自願到美國來工作的,因為他們在美國掙到比他們在國內高2-4倍的工資。

助理檢察官理查森反問他:「如果工人是自願的,為什麼日林公司不支付月薪,而要等到數年後才付薪水?如果是自願的為什麼要收取高額押金?為什麼要收繳護照?為什麼沒收逃離者的房產?為什麼不允許這些工人公開講話?」

鐘丹的辯護律師克萊裡還辯稱,合約中許多條款和對工人的限制是中國政府出於保守國家秘密而制定的, 「為了保密和防止美國間諜,不是為了強迫工人工作。」

理查森辯駁道,中國勞工並不掌握核武器密碼,所謂國家安全其實就是以此威脅工人,必須聽話,否則即便在海外也將面對中國的國安人員。

助理檢察官所羅門說,逃離日林公司的4名中國工人至今仍在被追蹤。有證人的證詞顯示,2001年工人劉盛第二次逃離後被日林公司派人以家庭資產相威脅在法拉盛被抓回。消息來源說,劉盛被抓進了總領館。

克萊裡辯護的另一個重點是,被告鐘丹對很多被指控的事情並不知情,「他沒有簽署工人的合約,他從未填寫、書寫或簽署任何簽證申請。收繳護照的不是鐘丹,而是現在逃離美國的另一名被告王蘭東。」

理查森反駁,對鐘丹串謀罪的指控已經證明,他作為日林美國公司的老闆不需要自己去做每一件具體的犯罪行為。在逃嫌犯王蘭東是項目經理,鐘丹是總經理,日林是個家庭商業帝國,鐘丹是王文良的外甥。所有支付給王蘭東的支票都由鐘丹簽發,王蘭東按照鐘丹的指示行事。

辯護律師克萊斯還辯稱,A2簽證並未說不能從事外交設施以外的工作。

理查森回應道,A2簽證無須繳費、按指紋、面談,這些方便是提供給從事與駐美國的外國政府有關的人員的,「簽證本身說明瞭其適用範圍,鐘丹當然知道,他本人以A2進入美國,如果A2持有人可以做任何事情,他後來為什麼要申請綠卡?美國有允許工作的簽證,繳費高,要按指紋,面試過程長而難。因此,如果你沒有按照規定行事,那就是在對美國國務院撒謊。」

法官安·唐納麗(Ann M Donnelly)昨天在雙方進行了結辯陳述,以及控方做出反駁後宣布,由17名陪審員組成的陪審團將於明天(星期五)對被告定罪做出決定。

 

 

原標題:前中國外交官鐘丹面臨陪審團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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