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征夫(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9年3月12日訊】每年的三月,都是中國大陸政權一年一度的全國政治協商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例行的年會。這兩會雖然冠以「人民」的名義,但是每年的「兩會」無非就是中共把自己過去一年,他們認為有利於黨國的成績,顯擺顯擺給代表們看看。在新一年度要實施的大政和方針則印刷成報告,然後假模假樣走過場要代表們舉手討論通過。
人大代表也罷、政協委員也罷,他們相當比例是中央國家部委、各省市的黨政軍官員,以及由黨的統戰部挑選聽黨話的各界人物;當中還有幫助中共最高利益集團撈錢、洗錢的企業家。這些兩會代表少數是所謂的基層工人、農民;當中還有需要他們舉手就舉手的「大媽式」好人物如申紀蘭。
筆者觀察,每年二會代表常常出現非常令人匪夷所思的議案,這些提案太多太多了。如果按照人民代表的權能設計評價,應該說這兩會代表99%都是馬屁精和由高級殘廢組成。即便是如信春鷹這樣的法學專家,來自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的所長,在她當上人大立法專家常委後,當有記者問她:「人大是否應該立法,請人大代表公示自己的財產?」信春鷹回答「人大代表不必公示財產,因為中國人大不是西方議會。」這樣的法學專家,不僅違反了現代法治社會的常識,而且說話還非常雷人。大家一聽,就明白了這樣的高級立法專才,不過是聽命的奴才;「兩會」奧秘就在,只有聽命的奴才,才能擁有被當選人大代表的資格。
今年兩會頭幾天,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征夫倒是上交了九項提案,他要對現行的執法、司法,提出批評和整改建議。這九項提案包括︰讓犯罪嫌疑人上電視認罪須慎重、降低非法證據排除的門檻、偵察機關不宜在案件判決前搞立功授獎、試行偵察訊問時律師在場、創造條件讓法官敢於作無罪判決、少安排法官開會、適時批准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
筆者認為,前八項建議都是對現行官本位的批評和監督,也是對公民權利的保護,因此環環入扣。中國大陸政權的執法和司法,若要改變形象和作風,就必須從這些關健問題入手。朱副會長還提出,全國人大要適時批准《公民權利和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這可是1998年10月5日中共政權加入的國際條約。當年的劊子手李鵬,及後的吳邦國、張德江等幾任人大委員長,則是與中共合謀欺騙國際社會,20多年來,歷任的人大委員長嚴重不作為,讓這份推進中國大陸走向文明的法律,在他們的黑抽屜中一睡就是22年。22年後,兩會出了個朱征夫,算有有個代表敢於履行職責發出了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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