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斯、姆努欽、萊特希澤以及劉鶴(圖片來源:Alex Wong/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3月1日訊】(看中國記者憶文綜合報導)美國貿易代表萊特希澤(Robert Lighthizer)週三(2月27日)在國會作證時說,美中若達成貿易協議,中國只採購更多美國商品是不夠的,強而有力的執法機制必不可少。
在眾議院籌款委員會上,萊特希澤27日表示,美國可與世界各國競爭,但必須有規則和執法,保障規矩得以執行,「而不是由國家資本主義和竊取技術來決定誰是贏家。」
允許匿名投訴
萊特希澤說,如果美中達成協議並生效,對於違反協議的任何投訴或中方一旦有違反協議的行為模式,都會通過雙方建立的協商機制解決。
另外,為了保護當事人,容許匿名投訴。
也就是說,如果美國公司在中國遭到不公平對待,該公司可向美國商務部鳴冤,美國單方面就能再次動用關稅大棒,逼迫中共遵守達成的協議。這樣,25%的關稅就長久地懸在了中共頭上。
報告協商機制
萊特希澤表示,協商將按時間和級別分別進行,工作階層每月協商一次,副部長級每季度協商一次,部長級每六個月一次,重大問題由雙方貿易主談人協商,目前,為萊特希澤與劉鶴。
這意味著,一旦中方做法受到投訴,中方不同級別的官員將被要求一個月、一個季度或半年向美方報告一次。而發動貿易戰的美方似乎沒有任何承諾,因美方實際上一直在遵守世界經濟秩序和貿易規則。
國家經濟委員會主任庫德洛(Larry Kudlow)(圖片來源:NICHOLAS KAMM/AFP/Getty Images)
最終目標
萊特希澤強調,該協議無法解決「所有的美中問題」,如能達成,未來仍有針對其它問題進行談判的需要。
他說,與中國進行貿易談判最主要目標是:「終止中國(中共)的強制技術轉讓行為,保障我們的子孫有更多和更好的工作機會。」
他說,美國歡迎中國的投資,投資會創造工作機會,但是美國不要會偷竊美企的投資。中國實行結構性改革也是與中國有生意往來的美企的要求。
不需送國會審核
他說,本次談判是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不是自貿協定談判,不涉及關稅減讓,而是總統的「行政協議」(executive agreement),所以不需送國會審核。
必須所有事情達成一致
在被問及與中國達成的貨幣交易時,萊特希澤說「除非所有事情達成一致意見,否則就沒有任何協議。」
他說,貨幣談判花了很多時間,這將是一個「可執行的協議」,包括兩個部分:(1)中方承諾不進行競爭性貶值:(2)北京對貨幣市場的干預應保持透明。
庫德洛:上週取得很大進展
國家經濟委員會主任庫德洛(Larry Kudlow)週四(2月28日)告訴CNBC,美方在非關稅壁壘、大豆、能源和牛肉等各種商品的關稅方面取得了很大進展,在執法方面的機制「無與倫比的」。他補充說,還必須聽取中方習近平主席的意見。
「萊特希澤在這筆中國交易中創造了奇蹟,」庫德洛說。「我們從未在與中國的貿易議題上走得那麼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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