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宇錯了?絕不能助長見義勇為這種「歪風邪氣」(圖)


「見義勇為」成階下囚(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9年2月23日訊】趙宇,是指近期發生在福州的一起「見義勇為」案件的當事人。

他錯了?因為在家裡陪待產的媳婦,無意中聽見鄰居有人喊「救命」、「強姦」,因此循聲而去,看到李某正在暴力強姦鄒女士。於是,他過去出手相救。趙宇說,拉開男子後,對方先動手打了他兩拳,「我把他撂倒後被掰住手指」。接著,趙宇踹了李某肚子一腳。

隨後,鄒女室友報警,三人被帶到派出所。

按照這樣的事情描述,我以為趙宇應該是妥妥的見義勇為。用法律術語來表達的話就是,看到正在進行的暴力強姦行為,趙宇出手制止。

有鄒女的室友報警。有鄒女自己的證詞,包括毆打、掐脖子,被他毆打了右臉,「用燒水壺砸頭」「用凳子砸」「強脫衣服」等,「他還拿著燒水壺準備往我頭上砸」。也有鄒女房門鎖被砸壞的現場。很顯然,這李某完全符合暴力強姦的所有構成因素。

可惜的是,涉嫌強姦的李某沒有被追究。反而,見義勇為的趙宇又一次再現了「英雄流血又流淚」的故事。他先是被行政拘留14天,此後又陷入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的追究中。

因為趙宇的那一腳,將李某踹成了內臟損傷,達到二級傷殘刑事立案標準。事發當地的福州警方,第一次按照故意傷害罪立案。2019年1月10日,被當地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立即釋放。此後,已經能夠打麻將自由開車的李某,索要賠償,並且聲稱賠償的好可以減輕趙宇的刑期。此情節,有錄音證明。

見義勇為的趙宇,眼見著又要承擔刑事責任,又要支付不菲的經濟賠償,無奈中求助媒體。媒體不斷的調查報導,而網路上更是爭議聲聲,就連我今天下午去取快遞,都聽到有多人在議論這起案件。甚至,國內最權威的媒體都在連篇累牘的報導評論。可以想像,這對當地司法機構已經構成了非常嚴重的輿論壓力。

讓人感慨的是,當地警方並沒有被輿論左右,而是在輿論的質疑聲中,於今天20日中午又按照過失致人重傷罪起訴移交。當地警方認為,趙宇過失致人重傷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是否如此?沒有看到警方調查的事實前,也沒有看到警方掌握的證據前,自然不敢質疑。

不敢質疑,並不等於就不能議論。畢竟,一些基本事實已經通過媒體記者挖掘公開了,而且相關的當事人言論也都公開了。尤其是,鄒女門鎖損壞,明確喊出「強姦救命」,而且事後由室友報警。不明白的是,應該公訴的強姦案件咋就憑空消失了呢?

正在發生的一起暴力強姦案件,尤其是受害者喊出「救命」,趙宇此時的出手救人制止,完全就是擁有無限防衛權的正當防衛行為,咋又成了故意傷害罪?

「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材料被當地檢察院駁回,不批准逮捕應立即釋放後,一個月後,當地警方又以「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移送起訴。同樣的事實,涉嫌的罪名咋就可以隨時調整?難道說,趙宇不被追究刑責,當地誓不罷休嗎?萬一這次又被駁回,不知道下一次又會以啥罪名繼續移送起訴呢?

的確,司法不應該受輿論的影響,但是,面對洶湧的輿論,不做任何回應,似乎也不合適吧?畢竟,這到底是不是見義勇為,起碼應該有個定性吧。

也許因為這個定性將會讓當地警方非常的被動。若是見義勇為,當初的行政拘留14天,就有問題;若是見義勇為,則故意傷害罪或者過失致人重傷罪的事實與證據,就有問題;若是見義勇為,輕微傷的趙宇與鄒女好說,可這二級傷殘的李某該咋辦?尤其是藥費又該如何處理呢?

如此以來,有且只有將趙宇定罪,哪怕是過失致人重傷罪,也將會讓這起有爭議的案件成為「鐵案」。畢竟,這樣之後,強姦案或者見義勇為等等都可以被「消失」。問題是,若是當地檢察院要是不配合,又駁回起訴,要求立即釋放,當地警方該咋辦呢?特別是,經過媒體輿論的一番質疑之後,該案件要是到了「以審判為中心」的法庭上,又不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又該如何收場呢?

顯然,事情發展到此,我以為趙宇真的是大錯特錯了。若他不出手制止,無論是鄒女被強姦或者被打傷打死,這都與趙宇無關,趙宇完全可以安安生生的照顧即將臨產的媳婦。什麼被刑拘,給人賠償,被追刑責,等等都可以避免。如此看來,趙宇錯的太離譜了。估計,後悔莫及的是他,也包括那些內心善良有正義感打算見義勇為的「傻子」們,都將會吸取教訓,不再犯錯了。

趙宇們不再犯錯了,可是,鄒女樣的弱勢者將會是妥妥的受害者。反正,按照法學專家勞東燕的說法,她詳細研究了正當防衛法條之後,認為逃跑就是最好的選擇,其它任何行為都不屬於正當防衛的範疇。如此,面對「黑暗」,鄒女等最好的選擇就是「和解」。而此後,可以報警,再追究罪犯的刑事責任。

正如南京的彭宇案件一樣,本來應該聲張正義的法律,無法讓「好人得到好報」,無法懲處犯罪時,其結果將會是讓社會陷入混亂,污染了社會的基本正義感。此後,別說,趙宇將不會去見義勇為了,估計所有人,此後再看到正在發生的暴力犯罪行為時,能夠做的就是明哲保身,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出現了這樣的結果,那就是趙宇錯了,更是我們的社會病了。只有病態的社會,才會出現此類的奇葩事件來。

(編者註:以下是自媒體作者甄土隱收集了一些網友的評論。)

有網友就說:「強姦未遂打麻將?見義勇為拘留所,並且還錯過了老婆生孩子,以後還有人見義勇為?法律是這樣用的?」「福州公安提醒您:坐牢原因千萬條,見義勇為第一條。強姦未遂打麻將,救人危難蹲大牢。」

「防衛過當是指在阻止他的過程中,他已經無還手能力後仍進行反擊,而警察認定趙宇為故意傷害,四個當事人只有那個男的稱自己無緣無故被打,而警察也相信了他一人證詞,而不相信另外三個人,這很明顯是黑」。「鎖都壞了,見義勇為的男子,受害女,受害女閨蜜證詞都差不多,施暴者就自己一個人說女孩自願的,人家自願所以你把人家鎖弄壞然後去掐著人家脖子?」

有不少網友為見義勇為的趙宇鳴不平。「國家的見義勇為的標準可能是這樣的:見到別人被欺負毆打時,你可以上前制止,但是不要動手。施暴者轉過來打你時,你也不要反抗,站著讓他打,等著下一個見義勇為者上來被打,這樣一替一個的,等到施暴者打累了,他就不打了。」「犯罪份子是招招要人命,見義勇為者救人時確要處處留情處處小心,這裡碰不得那裡傷不得,還要救人還要保護自己不受傷,難度係數太大,風險太大…………難道犯罪份子不能受傷?受了傷就成好人了?這是什麼鬼邏輯?」

「我去我去,這事看到現在真是太魔幻了。強姦犯給見義勇為者的父親打電話,一邊勒索一邊表示自己可以跟公安那面說一說,盡量少判你兒子幾年。」「看來公安是人家娘家人!說話如此霸氣!強姦事兒沒了!現在還能大大的勒索一把!」

有網友很心寒,就自我挖苦說:「曾經有一次見義勇為機會在我面前,我珍惜機會後卻變成蓄意傷人,面對賠償,吃牢飯。現在追悔莫及,照顧不了分娩的老婆,還要遭受牢獄之災!人世間最大悲哀莫過於此,如果上天能給我從來一次機會,我一定會選擇視而不見,充耳不聞,如果非要在這個選擇上加個期限的話我希望是一輩子」。

福州警方放著涉嫌強姦的人不抓,反而把見義勇為的人給抓了。對此,很多人對警方的這種辦案方式表示很不理解。有人就調侃說,警方之所以這麼做,唯一能解釋得通的理由就是警方怕自己失業,不允許別人見義勇為,如果都知道見義勇為,還要警察幹嘛?還有人模仿警方的口吻說,絕不能助長見義勇為這種「歪風邪氣」!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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