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在菲被捕:「豆花女」是「鳳爪女」的翻版嗎?
【看中國2019年2月12日訊】當地時間2月9日上午,23歲中國留學生張嘉樂,因攜帶豆花進入在菲律賓曼達盧永市博尼地鐵站,被安檢人員攔下要求其喝完再進站。但張嘉樂拒絕服從,之後還一氣之下將豆花潑向向其解釋安全規定的警察。隨後張嘉樂遭當地警方逮捕。CNN報導指出,張嘉樂可能會因此而被菲律賓方面驅逐出境。(新浪新聞2月10日)
春節前,往返於京滬之間的「鳳爪女」還沒有淡出人們的視線,春節後,菲律賓地鐵就又出現了這位「豆花女」出來接班,不同之處,僅在於這位「豆花女」的脾氣更大,竟然將豆花潑向執法的警察,這樣的人,沒有最牛的,只有更牛的。
到國外,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是自己法律及道德意識的一種無條件延續,這沒有什麼可商量的,在申請護照的時候,已經明確了相應條款,在簽字的時候,就等同於鄭重地確定了雙方的契約關係,而其中,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以及尊重當地的文化風俗,當然就是題中之意。
近些年來,隨著人們經濟收入的提高,到國外旅遊已經是很平常的事,但應當看到,一些人到國外之後,竟然做出了令人不解的行為,這其中,有一些是因為文化差異造成的誤會或誤解,但也應當承認,其中絕大部分都是不遵守當地法律法規的結果。
法律法規意識,是一個人文明素養的基本標誌,所有的行為都應以法律法規為準繩,即使在一些行為上,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的規定,但自己的道德標準也會給出自我判斷,到底該不該作出某種行為,其實自己的內心是很明白的。
而就這位「豆花女」來說,顯然是法律與道德的雙重缺失,但這裡面存在著一個問題,即到了國外,為何就缺失了應有的一切?其實,對於這位「豆花女」來說,人們不忍心將她想像成在國內就是沒有法律及道德意識的人,但應當說,她在國內所處的環境中本身也有著某種不足,甚至環境中也存在著巨大的缺失。
大家都知道的「鳳爪女」,在地鐵上吃東西,既不是一次,也不是僅在一座城市,從她第一次在上海被曝光,到她第二次在北京被確認同屬一人,已經是第三個年頭,而在這個時間跨度內,她還有過幾次同樣行為都不好說。顯然,「鳳爪女」的行為是跨越時間,跨越地域的。
而這,就是人們所處的真實環境,第一次的時候,「鳳爪女」耍盡了威風,但卻沒有受到任何處罰,時隔兩年多後,又在北京地鐵做出了同樣行為,而這次,出於網友翻出她還有逃票的行為,所以才給予了她拘留處罰,而這次,才是對她起到了教育的作用,但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遲到的教育。
但如果將問題拉回來,可以做這樣的設想:如果對「鳳爪女」這樣的人早日受到處罰,如果將「霸座男」這樣的人發現一個處罰一人,那麼還會有前仆後繼的後來者嗎?顯然,情況要好的多,因為現實環境中的執法到位,本身就是對所有社會成員最好的法律教育和道德教化,而這,就是環境對每個人的感知規範。
而對這位「豆花女」來說,如果在國內早就看到過「鳳爪女」以及「霸座男」之類的不文明人被處罰的情況,顯然就是一種最接地氣的法律與道德的教育,從而即使到了國外,也會意識到法律和道德的存在,因而也可能就不會做出潑豆花的行為,當然也不會被當地警方逮捕。
所以,「豆花女」被逮捕,雖然是發生在國外,但這卻是對國內處罰不及時,以及處罰過於輕飄狀況的一種全影式折射,這說明,在國內執法的力度遠遠不夠,還不足以產生應有的社會教育作用。而因,對不文明的行為,對不遵守法律法規的行為,必須要依法依規及時處罰,讓每一次處罰,都成為對社會法律法規及道德意識的喚醒。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