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民被判死刑是否行刑外交?(圖)
原標題:加拿大公民被判死刑中國遵循法律還是行刑外交?


加拿大人謝倫伯格被中國當局以走私毒品罪判處死刑。(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9年1月17日訊】加拿大男子謝倫伯格被改判死刑一案最近受到海內外的廣泛關注。而外界對該案的法律程序以及案件本身所代表的意義都提出不少質疑。

謝倫伯格2014年底因涉嫌走私毒品在中國被拘捕,去年11月一審被判15年徒刑。謝倫伯格對此提出上訴,但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星期一判處謝倫伯格死刑,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本臺記者星期三致電謝倫伯格的代理律師張冬碩詢問案件具體細節時,張冬碩似乎顯得有些緊張,表現出受到了一些壓力。

「我必須要向你表一個態度。因為這個案件其實是屬於最近的熱點重大敏感案件,所以關於案件的具體細節,我不太便於向媒體發表過多的評論。」

但張冬碩向記者簡單介紹了案件接下來的進程。

「昨天謝倫伯格已經表示決定要上訴。大概可能在下週正式提交上訴狀。」

二審來得太快律師沒時間準備?

值得注意的是,謝倫伯格提出上訴後約兩個星期多就接到重審通知,而法院也在開審一天後就作出判決。辯護律師幾乎沒有足夠時間做準備。

張冬碩說:「確實時間上很緊張。但憑我經驗判斷,我是有心理準備的,就是二審很可能會很快開庭。其次就是我和另一名辯護人非常認真地準備了對謝倫伯格案整個辯護的思路以及意見。我們認為,從庭審的過程來看,我們的辯護工作還是盡力了。」

在被問到是否對判決感到意外時,張冬碩委婉表示:「已經有心理上的一些預期了。我在上星期二會見謝倫伯格的時候,就已經跟他談到了說按照我的專業判斷,在這種情況下,很多可能加重他的刑期,甚至死刑都是有可能的。」

張冬碩日前接受路透社和美國華爾街日報的採訪時指出,謝倫伯格一直否認相關指控,律師也作出了無罪辯護。檢方沒有足夠證據顯示謝倫伯格參與了販毒和走私之餘,還在案件重審時,把謝倫伯格從從犯改成主犯,卻沒有對此提供新的證據。

滕彪:沒有新的犯罪事實就不能加刑

關注事件的旅美法律學者滕彪指出,該案確實存在程序上的問題。

「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中國的刑事訴訟發裡有上訴不加刑,這也是各國都要遵守的一個原則。這次竟然加刑了。雖然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如果檢察院在重審的過程當中發現新的犯罪事實,並且補充起訴的話,就不受上訴不加刑的限制。但是從辯護律師的角度來說,並沒有發現新的犯罪事實,也就是說,官方在重審過程中提到的東西不能構成新的犯罪事實。」

滕彪評論道,謝倫伯格案的結果實際上是中國借法律來對加拿大進行政治報復。

「我覺得把它說成是孟晚舟事件的一個報復是有依據的。聯繫中國政府的態度、時間點以及中國整個政治體制對司法的操控,就是用這樣一個案件來向加拿大政府示威,是一種政治綁架。」

加拿大拘捕華為高管孟晚舟後,中國以涉及中國國家安全的罪名相繼拘捕兩名加拿大公民。而兩國之間的「人質戰」似乎也在謝倫伯格被改判死刑後升級為「行刑外交」。

加拿大總理特魯多批評中國正肆意實行死刑。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則要求特魯多停止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中國官媒環球時報也發文指責加拿大持雙重標準,認為「加拿大無論做什麼都是法律,中國做什麼都不是法律」。

中加「人質戰」將繼續升級

滕彪分析表示,中國與加拿大將繼續雙方的外交斡旋。

「接下來還會有二審。假如二審維持死刑判決,那就要到最高人民法院去核准,所以這個案件還有兩道程序要走。在這個過程當中,已經發生很多外交方面的斡旋。這個外交遊戲還有看中國政府如何把謝倫伯格案作為一個正在籌碼。免死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另外,加拿大在判決發布後更新了赴中旅遊警告,提醒加拿大公民中國「有任意執法風險」。當局會對暴力和非暴力罪行實施死刑,而判決有時甚至是任意的。

中國外交部也「不甘示弱」,與15日發通告稱,加拿大近期發生中國公民被加拿大執法部門以第三國要求為由任意拘押事件。中國公民需謹慎前往加拿大。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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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韓潔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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