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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法》生效後 只給代購留了一條路(圖)

 2019-01-03 10:5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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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購
代購(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国2019年1月3日讯】此文作者是一名海外華人,對代購也算是瞭解,因為其朋友圈裡每天刷屏的那幾個人,不是“加拿大代購”,便是“地球微商”。在201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簡稱電商法)實施後,他發表了對代購的看法:

據海外中文媒體報導,就在北京時間的1月1日,即加拿大西部時間的12月31日,朋友圈中突然發生了驚天動地的變化,因為有代購的朋友發了這樣一段留言:

“1、最新通知:2019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請大家諮詢時儘量發語音!儘量發語音!儘量發語音!

2、是在沒法發語音的時候請使用中文拼音打字!比如:多少qian!比如:yin行;比如:轉zhang!比如:zhi付寶!比如各品牌logo……凡是您認為有可能被設為敏感詞彙的都請使用拼音代替。

3、1月1日-1月7日暫停朋友圈更新!

4、1月1日起不用微信和支付寶收款!

5、千萬不要有僥倖心理!!請大家務必配合!!!”

可能被定性為走私

我問代購朋友,《電商法》具體指什麼?他說,1月1日之後再無代購,只有“小額走私”,為了幸福和後半生的清白,目前正考慮金盆洗手中!

代購朋友表示,《電商法》生效之前,所謂的代購就是中國境內的買家用個人自用的名義從海外購買商品直郵回家,或是委託海外的華人購買商品轉郵回家,然後中間商以個人名義收貨後進行二次銷售。

在這種情況下,代購哪怕規模做得再大也是遊走在灰色地帶。這麼多年整個行業儘管不時傳出被徵稅或被沒收的新聞,但幾乎沒有什麼人因此鋃鐺入獄。

而根據《電商法》,任何人從中國境外直郵到境內的商品不得再進入市場二次銷售,否則就視為走私,而走私毫無疑問是刑事犯罪。

重要的話說三遍:
可能被定性為走私!
可能被定性為走私!
可能被定性為走私!

代購朋友指出,《電商法》還有很多足以殺死代購的條款,但是這一條最兇猛,因為利潤再高也不值得以觸犯刑法為代價!

代購朋友還說,這就像酒駕入刑一樣,原來在中國酒後開車肇事只是違反交通規則,最大的風險也只不過是傾家蕩產,但絕對沒有坐牢的擔心。但酒駕入刑之後性質就全變了,哪怕只是輕微的酒後駕車傷人,也有可能被判定為刑事犯罪。

代購朋友還告訴我,微信也好、支付寶也罷、所有的支付APP跟社交APP在中國都已經實名制,通話記錄和錢款交易記錄都可追溯。跨境直郵在通過海關時也必須實名收貨且實名申報。

代購的未來

代購朋友說,今後代購行業若不消失,也只能轉入地下,至少現在溫哥華的很多大戶都在觀望,還有人用非中國的手機號註冊了微信號經營,但問題是沒有實名的微信號就不能捆綁銀行卡,如果沒法收錢那還做啥代購,難道要通過西聯匯款電匯加元到溫哥華的帳戶嗎?加拿大稅局也不是吃素的。

我覺得代購這件事肯定要影響一部分人的飯碗,也將會影響一部分人的生活便利程度。作為普通人,或者洗白上岸,做個依法合規的經營者;或者金盆洗手另謀其它的行業。如果以身試法,恐怕要得不償失。加拿大的華人朋友們,千萬不要啃這個硬螃蟹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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