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這幾位澳洲人娶了中國妻卻又離婚?(組圖)


夫妻不和(圖片來源:Free-Photos/Pixabay/公有領域CC0)

【看中国2018年12月14日讯】海外微信公眾號上有一篇熱文,內容是一位記者採訪了幾位娶了中國妻子,又離婚了的澳洲人,他們坦率又認真地回憶剖析了這段異國婚姻的不幸結局,這其中有個性上的衝突造成的,也有是東西文化差異的背景因素。

澳洲男人想娶中國妻子,大都從文學作品、道聽塗説中認為東方女性是從一而終、溫順、樸實、能吃苦,所以許多熱愛東方文化的澳洲男人想要個中國妻子,以便於接近中國文化。

STEVEN(工程師,中國京劇愛好者,曾遠赴中國兩年學唱京劇)

我跟妻子結婚三年,離婚了。其實我們在一起生活僅有幾個月快樂時光,細想起來,那幾個月是自己對愛情的憧憬所幻化的,並不是互相的。當時我在中國留學,她是我所在學校的教師,我喜歡她樸實、纖小的身材。

可能中國女人大多很不重視建設自己的愛情,比如每天夫妻分別都擁抱親吻,這是愛情操,她不主動,丈夫和她擁抱,她覺得多餘,不珍惜。她從不對丈夫說謝謝跟對不起,這也是我無法忍受的,我多次提醒,她卻說夫妻之間用不著。我覺得用得著,再親密也是兩個單獨的生命。對方的給予應該要珍惜,自己的過失應該致歉。

MACK(攝影工作者,走遍中國,在朋友的介紹下娶了中國女人)

我到過中國很多城市,我喜歡中國菜,也結交許多朋友,經朋友介紹娶了一位中國妻。在沒結婚前,她是那樣善良、溫厚、祥和。可是剛一結婚,她立刻有種很強烈的願望將我變成她,處處管我,干涉我。據說大多中國女人都如此。

比如有人打電話來,即使我在家她也要問“你是誰”?是西方文明最不可接受的。一位西方文明的女人應該說“稍等”。如果我不在時她應該說“請問你要不要留言給他?”若對方要留言,那是另一回事。

她還隨便拆我的信,這讓我不高興,甚至惱怒,因為在澳洲也是違法的行為。我和她說過多少次,不但不接受反而哭得非常傷心:“你有什麼事瞞著我?”她理解不了人權,私人空間對於個體生命的意義。

尤其她不喜歡把錢說清楚,澳洲夫妻都有各自的銀行存款帳號,連各種消費都說清楚誰該付多少。但她不接受,她願在心裡算計。如果朋友們一起吃飯,各自付一半,她就說人家無情。而且她總想著“活著是你的人,死了是你的鬼”。

實際我們的婚姻早就破裂,她仍然跟朋友吹噓說我怎麼離不開她。而且她多次跟我商量,只要我給她面子,不離婚怎麼都行,這是我不能理解的。當我們發生矛盾時,不是兩個人坐下來解決,而是求助外界幫助,到處找朋友和我的家人。

我從沒拒絕與她通話,當我們在某些問題不能達成協議,她不讓步而是威脅,拿我的報稅單找漏洞。我不想跟這樣的女人過下去,她認為離婚就是毀壞她,她沒有領悟人生應該隨時重頭開始。

HEYWARD(悉尼大學試驗室試驗員)

我跟妻子無法過下去的原因是因為吃飯的問題。中國人喜歡炒菜,油炸食物,而澳洲的房子都有敏感器,一有油煙就報警,整個社區都能聽見,警察就會派救火車來,而且滿屋飄著油味。


炒菜(圖片來源 : Adobe stock)

她不行不吃炒菜,我提醒她不要吃太多的鹽漬菜,她卻說我們祖祖輩輩如此,早餐也要大炒大燉,生活都圍繞著吃,高興了大吃一頓,生氣了也大吃一頓。

她不吃醬油不行,而我不吃cheese不行,所以在吃飯上很難調解。我喝咖啡她喝茶;我怕油鹽,她不吃咽不下去。在一起吃飯是夫妻生活的樂事,可是我們無法享受。

她穿衣服只要喜歡什麼場合都穿,但是澳洲人在隨便的場合隨便,在正式的場合很嚴肅。嚇死我的是她常常穿裙子騎自行車,風一刮很傷風雅,我告訴她不要這樣,她說中國女人就這麼穿。

她在餐廳裡大聲講話,周圍人回頭看,她不以為然。我說澳洲餐廳沒人高聲講話,她說這是我的嘴,管不著。這種生活細節積累多了,矛盾就出來了,澳洲人兩歲前就完成的道德教育,不要隨地吐痰,不要隨便扔果皮,我還要時時提醒她,生活太累了。

Rav(人類學系教授,熱愛中國文化)

我跟中國妻子通了半年多信才見面,首次見面選擇地在泰國,我們歡快地度過了18天。她是一所大學的英語教師,且是碩士學位。

本來澳洲醫療保險是每半年要檢查一次身體,早發現早治療,但她拒絕體檢。對於一個有教養的人,對身體的態度也是一種文明。

由於兩國文化的差異,在她看來很平常的事,在我眼中就是粗魯和野蠻。她願意幫助別人是美德,我讚美她,但是她把好多她做不了且力所不能及的事推給我,讓我接受不了。她還要求我為她的朋友寫假的邀請信來澳洲,但這是犯法行為,我很鄙視。

還有,比如她在家,有人來電話找她,但她讓我說她不在。我很吃驚,她在家這是個鐵的事實,她可以拒絕別人談話,改日再聊,這樣不好嗎?她說這不算說謊,中國人都這樣婉言謝絕朋友。

用我的文化衡量,如果她在家的事實,她可以否認,那麼其它事我怎麼可以信賴她呢?她說在中國需要說謊,如果像澳洲一樣直白拒絕別人,人家會生氣。

我跟她之間最大的裂痕是法律意識。婚前我們感情發展最高峰階段,也就是在訂婚那天,我送給她一枚戒指。那是陽光明媚的早晨,我們坐在我家的後花園裡,黃橙橙的檸檬結在樹枝,好像一串一串的小燈籠,從院子裡摘下各種顏色的玫瑰放在案頭,她的臉上充滿著喜悅的微笑。

我把一份財產公證的法律檔拿出來,向她解釋,在我們去法院登記結婚之前,需要填寫這份材料並且簽字。婚前的全部財產,不管在我死後或是我們的婚姻出現任何分歧而離婚皆與她無關。我的全部財產將委託律師按遺囑交由信託人處理。

她當時翻臉了,她認為這一切都屬於她,夫妻不應該分清財產,不然就是我沒有真心。其實我敢說任何一位有錢的澳洲人都不會娶了一個女人就把財產全給了她。很多澳洲人把自己生前的財產大部分獻給自己熱愛的事業,留下很少一部分給生活在一起的妻子。

就這件事她勉強簽了字,在以後的日子耿耿於懷,每當在不開心的時刻,就會把這件事提出來,我能看得出她並非貪戀財產的女人,但是她的文化使她不愉快。她以我是不是把全部交給她作為愛情的標準。其實相愛的人,應該用你的愛去換取另一個人的愛,愛情才永遠鮮活,誰都不可能拿別人的全部。

妻子曾經提議各自讓步一半,我仔細想過這種提法,就是我要在一半的時間中委屈、不盡興、不快活度過時光;她也要在一半的時間裡委屈、不快活打發時光,加起來是一個人的半輩子,必要嗎?對生命的意義是否太殘忍了?

反復討論中,她明悟了。我們分手時都沒有半點情緒化的吵鬧,她後來的冷靜讓我看出東方知識女性的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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