罌粟籽(圖片來源:Skitterphoto/Pixabay/公有領域CC0)
【看中国2018年11月15日讯】罌粟籽在國外,為常見的烘培、料理香料,但在台灣則被認定為第2級毒品。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表示,日前有一名不熟悉規定旅客,攜帶在國外超市購買的料理用罌粟籽入境,雖然有主動向海關詢問是否可攜帶,但是依法物品仍遭沒收,並被函送法辦。
據《LTN》報導,台北關官員表示,罌粟籽常被用於國外料理中,在不少國家,民眾於一般超市、烘培坊就能買到;不過,台灣並不視罌粟籽為一般食品,反而是當成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列之第2級毒品,所以不論是旅客入境自行攜帶或是網路購買進口皆屬違法。
官員指出,即使旅客已經自行向海關表明不熟悉規定,但是因有攜帶事實,因此依法還是得沒收物品,並且將他函送檢調,由檢察官來認定是否要負刑事責任。假設旅客未自行申報,而是海關主動於旅客身上或在快遞貨品、郵包裡查獲,還將涉及虛報走私,案情更嚴重,提醒大家特別留意。
罌粟籽是罌粟之種子,形狀如腎臟,跟果實、莖稈等部位相比,嗎啡等的成分較少,難被用來製成鴉片;由於含油達40%以上,可提煉做為食用油。
進口罌粟調味料不起訴
2012年台北市欣臨公司訂購美國廠牌「味好美」生產的一款調味料,因含有罌粟籽,一箱共36瓶於基隆海關遭查獲。
基隆關把調味料送農委會檢測後發現,葉綠體的DNA片段序列確為罌粟,但是檢方調查,該款調味料屬荷蘭製,產品包裝之前已經過蒸氣炊熟,種籽不具發芽能力;而且罌粟籽於歐美地區被廣泛用於添加食物風味,在網路上即可找到食譜。
報關公司的譚姓職員也證稱,欣臨公司過去未進口過該產品,而且詢問後得知內含罌粟籽,並未向當時的衛生署核備,便建議向海關申請要銷毀貨品;因此,早在調味料運抵台灣以前,欣臨公司就已填寫放棄書報備。
欣臨公司人員表示,罌粟籽在歐洲屬一般調味料,且「不清楚在台灣屬列管品」,購買僅是產品測試。檢方則認為,該公司並未掩飾寄送罌粟籽的舉動,而且也查無租地或承租工具等栽種的前置作業,沒有不法犯意,負責人陳姓男子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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