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超商食品雖然過保存期限,還是可以食用的。
市面上許多食物都會印上保存期限,但你知道嗎?有的食物如果超過保存期限,還是可以食用的。
因為「保存期限」或「有效期限」,通常是指是保持產品價值的時間,一旦過了這個時間點,營養價值或口感可能變差,卻不代表食物已經腐敗,因此很多食品就算過期還是可以食用。
只是許多食品公司考慮到安全性,為了保險起見,在制訂食物的保存期限時,會顯得比較「保守」。根據統計,在英國人丟掉的食物中,有高達60%其實都還能吃。
在英國就有一間新創公司「Mimica」,為了避免還能吃的東西被人隨便丟掉,於是就開發出一種觸覺式標籤,讓民眾可以一摸就知道食品是否腐敗,這樣就不會隨便浪費了。
這款觸覺標籤「Mimica Touch」可以顯示食品狀態,讓消費者可以根據食物真正腐敗的時限,來作為保存依據,減少食物的浪費。
當然觸覺標籤會針對每種不同的食物個別製作,因此不同的標籤,就會顯示各個食品的腐敗溫度與期限。若觸摸標籤時感覺平滑,就代表食物還能吃;若摸到凹凸不平的顆粒,表示食物可能已經腐敗,不適合食用。
這種觸覺標籤目前正在進行測試,希望未來可以將標籤應用在更多的食品上。
買東西不一定要選排在後面的食品。(圖片來源:Pxhere)
除了英國,丹麥也有開設一家專賣過期食物的超商「WeFood」,這在當地引發一股「剩食旋風」,甚至讓丹麥的食物在5年內減少了25%的浪費。不過食品過了保存期限到底還能不能吃呢?
美國有線頻道「美食世界」(Food Network),也曾在報導中,列舉出10種過期以後還能繼續食用的產品,其中包括:雞蛋、乾酪、餅乾、奶油、麵包、罐頭食品、乾燥麵條、冷凍食物、穀物早餐(cereal)、有包裝的綜合蔬菜。
其實除了過期食品,台灣也有人提倡到超商買食物時,別老是拿排在後面的產品。因為後面的產品或許日期上看來較新鮮,但實際的營養成份卻相差無幾。多幾天保存期限並不會更營養,少幾天保存期限也不會讓人營養不良。
而消費者一味拿後方的食物,反而讓前面的食物都沒人拿,結果就真的放到過期,最後只能拿去報廢,真的非常可惜。若當天或是會盡速吃完的食物,其實拿排在前面的產品,反而不易造成浪費。
至於食品到底能放多久,則要看保存方式及食物特性決定。例如乾料、真空食品、殺菌的食品較不易腐壞。只是若乾料受潮、或真空罐頭凸罐,食品受到污染等情況時,就算沒有超過保存期限,也不宜再繼續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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