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廳官受賄千萬 授意兒子註冊公司洗錢

【看中國2018年10月27日訊】去年落馬的海南省供銷合作聯社理事會原主任簡純林近期已獲刑14年。陸媒日前發文披露簡純林的貪腐過程,指其利用職權受賄上千萬元、挪用公款8,700萬元,並曾授意兒子成立公司,洗白贓款。

據《檢察日報》官網10月26日報導,現年59歲的簡純林,先後擔任過海南國營西聯農場場長、昌江縣委書記、海南省農業廳副廳長、農業廳巡視員等職,2007年6月起擔任海南省供銷合作聯社黨委書記、理事會主任近10年,去年5月落馬。

自2007年簡純林出任海南供銷聯社主任,手中的權力更大,其貪慾也進一步膨脹。

2008年至2012年,簡純林接受綠寶龍公司法定代表人鄭某的請託,為綠寶龍公司向某集團公司轉讓省農資公司44%的股權提供幫助。2012年7月,簡純林分兩次收受鄭某給予的500萬元。

為收受這500萬元,簡純林費盡心機。在簡純林的授意下,兒子簡某與簡純林的高中同學許永傑一起註冊了海南恆屹公司,許擔任公司法人代表,但簡純林是幕後老闆,實際控制該公司。這家公司不僅為簡純林賺錢,也在某些時候成為簡純林收賄款後進行「洗白」的工具。

為了規避調查,簡純林讓鄭某以「投資款」名義轉給海南恆屹公司300萬元,以「借款」名義轉給自己老鄉李某200萬元。而公司其實是簡純林的,李某又是老鄉,這500萬元都在簡純林控制之內。

簡純林被指在擔任西聯農場場長、昌江縣委書記、海南省供銷聯社主任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發包、企業資金使用、項目合作開發、公司股權轉讓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賄賂共計1,041萬元、港幣20萬元。

另外,簡純林還曾兩次挪用公款8,700萬元,給朋友的公司搞營利活動。其中,海南金凱公司法人代表陸明健為感謝簡純林為公司借了4,000萬元,曾送給簡純林好處費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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