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竹過後人禍開始,政府懶理民間疾苦(圖)


林鄭月娥(Rise/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8年9月21日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錯一個決定,弄得民不聊生,怨聲載道,固然反映其施政水平,但造成這個荒誕錯誤背後想法,就更叫人驚嘆,如此執政者只顧邀功求讚,卻不敢碰觸既得利益,一直坐視問題發生,早已忘掉公僕必須以善待人民為天職。

今次超強颱風「山竹」襲港,政府一早知情,亦一如既往,設立跨部門組織預早制訂應變方法。奇怪的是,當局懂得加強防風措施,應對自然災難,然後收拾殘局,一切都編排有序,卻偏偏沒有認真考慮如災後出現極端情況有何非常措施,在公共秩序未能馬上回覆正常之際,讓社會共渡時艱。

結果天災過後,人禍開始,不少道路受擋,公共交通遠未暢通,但在林鄭眼中,這些問題似有還無,她亦無所用心,不但全港停工免問,政府也沒有帶頭停工,也沒盡力紓緩交通問題,令幾百萬上班族在路途上飽受煎熬。

其實政府是明知故犯。它一直掌握颱風對香港造成的嚴重破壞,遺憾的是,連何時可以恢復交通秩序也沒有底,或者魯莽得不理何時可以修復損毀,便急於表明風暴過去,一切回覆正常。

例如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災情報告便刻意突出,今次風暴比去年颱風「天鴿」凌厲得多。他指出,今次有1,500宗塌樹報告,比去年多兩倍,九個地區嚴重水浸,比去年多一倍,而600個路段有障礙物,170支交通燈失靈,可見市面狀況遠離正常狀態。運輸署署長亦早已知悉,600條巴士線,只有大約五分之一恢復行駛,東鐵部分路段停駛,其他只維持有限度服務,而地鐵班次亦同時減少,實難支撐上下班的人流負荷。

有去年的經驗比對,當局早該明白「山竹」有多厲害,對何時恢復道路及公共交通也該有清楚盤算,而運輸署掌握公共交通情況,其匯報也不可能略去災後翌日公共交通運輸量短缺的評估。客觀事實都表明公共交通失效,社會遠遠仍未返回常態,何以到了林鄭面前,她沒有看到眼前沈重的善後工作,沒意識到即日恢復上班的交通困難,也沒提出任何紓緩措施,卻只著眼於贏取掌聲,錯把重點放到風暴已經安然渡過,並稱讚努力防災救災人員?

林鄭未免高興得太早,自以為風暴還未至於帶來災難,全港已經安然渡過,政府居功至偉,因此順勢向公眾邀功,向群臣讚賞,實屬理所當然,而餘下問題即使仍有不少,只待時間解決。因此大家即日恢復上班,或有一些技術困難,但在她眼中,僱主僱員可以互諒互讓自行解決,政府愛莫能助。

這種施政心態首先是重收割多於耕耘。天災才剛過去,工作仍未完成,便立即收成。林鄭以恩主姿態出現,當眾邀功,不僅叫人反感,更令人見到政府目光短淺,急於求成。當服務公眾變成短期行為,追求快速回報,政府施政只會一步步走向民粹,勇於嘩眾取竉,卻昧於解決實際問題。

其次是欠缺常理判斷。公共交通供求一望即知,巴士路線只有五分之一正常行駛,大大加強鐵路的需求,但鐵路行車量卻大幅減緩,此消彼長下,兩者差距昭然若揭。不過,政府既沒有增加公共交通的供應(如組織學校巴士、政府大型車輛、私人客運服務義載),也無措施降低交通需求(如公務員休假、全港停工),一派無為而治,望天打卦,卻奢望交通問題自動解決,實在異想天開。

其三是不敢擔當。有論者認為,現行《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他們認定屬緊急情況時,訂立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如把災後翌日列為公眾假期。林鄭不認為可憑該條例下令全港停工,難道天災導致公共秩序癱瘓也不算緊急情況?

再者,她決定袖手旁觀前,何有諮詢律政司司長的意見?還是從未考慮此議,事後才自圓其說?如不運用緊急權力,她又何有想過由立法會一次過三讀通過法例宣布全港停工?還是認為如何上班與政府無關,因此想也沒想過要做些什麼?果真如此,是否一切以商界利益行先,不惜整個社會付出沈重代價,也要避免冒犯商界?

一宗人禍,一位不懂民間疾苦的特首,一個以商界利益行先的政府,清楚敗露這個政權如何渴求掌聲、欠缺常理卻又不敢擔當,單憑林鄭的死撐和冷笑,就能挽救政府瀕臨破產的管治威信嗎?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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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耀明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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