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居住證的台灣人恐面臨全球追稅?(圖)
9月1日起,大陸各地開始受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請,圖為大陸警察監控民眾。(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8年9月11日讯】(看中國記者明思綜合報導)中國政府日前宣布自9月1日起發放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作為在中國國內的身份證明,連日來此事也引發各界的廣泛關注,臺灣陸委會提醒稱,在中國所得稅法修正上路後,領用居住證或面臨全球追稅風險。
中國新稅法明年上路
《上報》消息稱,中國大陸開放臺港澳民眾申辦居住證已逾一週,臺灣人如何看待持領居住證也大有不同,目前除了那些對中國政治表態的台商及臺青之外,普遍仍對持領居住證抱持觀望且冷靜態度。
臺陸委會抨擊居住證措施為中國統戰手段,並提醒自願申辦的臺灣民眾,「中國通過《個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將於明年元旦正式實施,持居住證的臺灣人可能因此面臨全球追稅的風險。」
而根據正在審查中的中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條文規定:循國際慣例採「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概念,課稅身份由現行的住滿一年,調整為「有住所,或無住所但1年內住滿183天」,在中國境內及境外的所得均需申報所得稅;居民以納稅年度申報所得,非居民則按月或按次分項計算。
由這份《個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可見,雖然當中並未提及納稅人是否持有居住證等事項及臺灣民眾是否必須申報中國境內外所得,但卻會檢視是否符合中國所定義的「稅務居民」身份才是最關鍵。
即無論是否領用居住證,臺灣民眾在中國有住所或1年住滿183天,均有記錄可查,只要條件符合,包括在境外的存款利息、股息和出售物業等所得,就有可能面臨課稅。
值得注意的是,與面臨同樣情況的香港對照,在中國居住一定時間的香港居民,雖然同樣面臨向中國申報全球收入的問題,但與臺灣民眾不同的是,由於中港簽有《避免雙重徵稅協議》,在陸工作的港人若能證明居住地以香港為主,便可能依協議獲得豁免。
對此,臺灣戰略模擬學會研究員何澄輝指出,因臺灣與中國大陸不可能簽屬租稅協定,所以將面臨雙重課稅的問題,而中國又是專制國家,臺灣民眾不可能去申訴,自然這些壓力就會回到臺灣政府,最後可能導致臺灣民眾個人的財產都暴露在風險之中。
立委研議:註銷領有中國居住證人士的臺灣戶籍
除了上述稅務問題外,陸委會日前還指出另一項疑慮,即大陸方面稱居住證持有人可享有參加社會保險及繳存提取使用公積金的權利。
陸委會表示,中國社保早已存在貪腐及監管不周、甚至是官員泛用基金等問題,且大陸醫療保險的保費負擔很重,也有無法給付及結算等問題,臺灣民眾如果加入大陸的「五險一金」,看似增加權益,實質上是在增加負擔。
事實上,對於中國開放港澳臺居民申辦居住證,並宣稱持居住證即享有與中國國民相同待遇,此舉引發臺灣內部極大的國安疑慮。
根據雅虎消息稱,陸委會目前正研擬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方向,規劃要求領用居住證的民眾有向主管機關申報的義務,若未申報者將面臨罰鍰。
也有立委研議,是否註銷領有中國居住證人士的臺灣戶籍。立委王定宇9日就曾透露,他已提出修法版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凡申請居住證者,依照條例中「設籍在中國和領用中國地區護照,將喪失臺灣人民身份」,將除籍並註銷一切臺灣國民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