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後官員兩次強姦醉酒女(圖)


中共官員好色淫亂案件層出不窮(圖片來源:微信)

【看中國2018年9月9日訊】出生於1982年中國官員,竟通過灌酒、開房,兩次強姦醉酒女性,事後他被判刑4年10個月,不過他不服,還企圖想通過上訴改判無罪。

據《新京報》報導,出生於1982年1月1日的廣西來賓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環境管理科原科長陸賓,是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興賓區人,壯族。2017年4月19日晚間6時許,陸賓與葉某某(女)等人,在來賓市兴宾区的一家大排檔吃飯喝酒,當晚9時許散席後,陸賓在路邊攔了一輛出租車將醉酒的葉某某送到其居住的小區,但未能打開葉某某家門。

隨後,陸賓通過「滴滴打車」將葉某某帶往來賓國際大酒店開房,在酒店保安員的協助下,陸賓抱著葉某某進入1106號房。保安員離開後,陸賓兩次強姦葉某某。

2017年4月21日,陸賓因涉嫌犯強姦罪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5日被逮捕。陸賓一審以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陸賓不服,提出上訴。請求二審宣告其無罪。

陸賓上訴辯稱,醉酒應當經過酒精測試鑑定才能認定,本案沒有充分證據證實,當時女方確實已經醉酒,並稱是葉某某主動要求陸賓送她回家,陸賓說要去開房,葉某某也同意。

但經酒店監控視頻、酒店服務員和保安員等證據證實,當時被害人赤著雙腳、身體傾斜嚴重,無法獨立行走,在他人的幫助下才進入房間。

被害人葉某某陳述,她用手推和腳踹對方,然後就沒有意識了。次日6時醒來後,看到床邊的牌子才知道是在賓國際大酒店,通過調看酒店監控錄像,才知道是被陸賓強姦。

陸賓最終供述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的事實。陸賓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網民表示,「強姦才判4年多,判決輕了,兩次強姦性質很惡劣!」

事實上,中共官員好色淫亂案件層出不窮。

2013年,東莞市交通運輸局虎門分局原局長黃平犯強姦罪等四罪被判刑18年。黃平曾多次強姦女下屬,導致結婚7年一直沒有懷孕的女下屬懷孕。

2015年2月,湖南省衡山縣公安局警察陳顏登網上實名舉報衡山縣副縣級官員汪燦,酒後在公車內強姦他的妻子李某。

2017年12月,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委書記王春生,因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和強姦罪,被官方通報立案審查。

2018年2月,中宣部前副部長魯煒「以權謀色」,強姦有名有姓的女人,人數多達60餘人。

香港《動向》雜誌2015年6月號披露,王岐山曾在中紀委第五十六次常務委員會上指出,2013年、2014年黨政官員腐敗案件中,涉及婚外情、權色交易方面佔65%,其中在經濟領域腐敗案中,85%都涉及婚外情、權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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