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律師團體呼籲調查「人體展」(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國2018年9月5日訊】據lawyersweekly報導,8月27日,澳洲人權律師協會(ALHR)、新州律師協會(NSW Bar Association)和醫學專家、學者及民間社會機構共同聯名,向新州州長Gladys Berejiklian發出公開信,要求立即調查正在悉尼舉辦的「真實人體展」(Real Bodies–The Exhibition),展出的人體標本均來自於中國大連鴻峰生物科技公司。
該人體展一直在澳洲備受爭議,目前正在悉尼娛樂中心(Sydney’s Entertainment Quarter)舉行。其展出的20具塑化人體以及200件塑化人體器官、胎兒和人體部位受到廣泛質疑。
展出的人體及器官來源不明
律師團體中公開信中說:「展方Imagine Exhibition公司的總裁Tom Zaller已經公開承認,沒有文件證明死者的來源和身份,也沒有死者同意其身體被展出的任何證明材料。」
「這足以引起對該展覽的法律及道德的嚴重質疑,這些人體標本來源於中國的大連鴻峰生物科技實驗室。在大連鴻峰的網頁上,他們大肆宣傳塑化人體和標本,其中還包括一具懷孕婦女的屍體,他們在廣告中稱,任何一件標本都可在訂購後6-8個月的時間內買到。該公司還向40多個國家的大學、博物館和其它展覽供應標本,然而他們並沒有公開聲明這些人體的來源。」
「人體展上人體和器官是如何獲得的、在哪裡獲取的,這些問題存在著嚴重的道德和人權方面的擔憂。據可靠證據表明,展出的人體和器官很可能來自於被處決的良心犯,其中包括法輪功學員和維族人,這些人目前有超過100萬在中國被關押。以獲取器官為目的殺害良心犯,這違反了基本的人權法以及器官販賣和器官移植旅遊方面的法律,是反人類罪。」
人體展可能違反澳洲法律及國際法
公開信中還強調了,在澳洲的組織和器官販賣交易是嚴重的現代奴役犯罪。
公開信中寫道:」2018年6月6日,新州議會通過了現代奴隸法(Modern Slavery Act 2018),禁止進行人體組織交易,該條款具有治外法權的效力,澳洲的1995年聯邦刑法中也定義了器官販賣罪。」
「未經許可使用人體器官和組織獲取經濟利益,是國際道德和法律實踐相對立的。
「展覽組織方沒有提供有關展出人體和標本的文件,如果沒有這些文件,展覽是否符合澳洲法律,以及是否符合國際公認的有關器官和標本使用的法規和道德標準,目前仍不清楚。
「此外,目前也尚不清楚展覽是否符合新州解剖許可法。儘管多次提出了要求,新州衛生局仍未能對展覽進行調查,我們要求你指示新州衛生局進行這樣的調查。
「雖然我們試圖與政府以合作的方式,一起尋求解決這個展覽是否仍存在道德和法律擔憂問題的方案,但我們的嘗試是徒勞的。展覽將開放至2018年10月,在此期間展覽仍可能違反澳洲的法律。
「現在我們呼籲作為州長的你立即全面調查,舉辦這個展覽是否符合澳洲法律,價值觀及道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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