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新規:遇緊急服務車須減至40公里

【看中國2018年9月1日訊】據7號新聞臺報導,從9月起,新州司機在通過開著閃光燈的緊急服務車輛時,必須減速到每小時40公里,否則將面臨處罰。

新州政府宣布,這項為期一年的試點已在本週末正式開始。當警車、救護車、消防車、緊急救援車(SES)或其他救援車輛停在路邊,並且開啟執勤時的閃爍燈時,時速40公里限速規則就自動開啟。

新州警察和緊急服務部長Troy Grant稱,「這項新措施將有助於確保專職急救人員的安全。」這項法規是在參考西澳、南澳和維州的現行法律,並得到警察、護理人員和消防員工會的支持後開始決定實施的。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新州農村消防服務協會感謝這項使道路更安全的重要舉措,「所有的緊急服務人員每天都面臨著相當大的風險,我們不應再擔憂因過往車輛的駕駛員超速或分心而把我們撞傷。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這項法律,現在政府已採取了行動。」協會主席Ken Middleton說。

今年2月,兩名警察在悉尼西南部設立隨機呼吸測試站時遭一輛小車撞傷,事故造成一名高級警員Jonathan Wright下肢急救後被截肢,另一名高級警員Matthew Foley則腿部骨折。

在目前西澳的法規中,任何汽車在駛經緊急服務車輛時,若未將時速降低至40公里將被扣3分、罰款300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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